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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句孟德斯鸠说的话精选好句
发布时间:2023-11-10 09:14:29 admin 阅读:59
孟德斯鸠经典名言
1、孟德斯鸠名言十条
(1)、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2)、孟德斯鸠认定,不同性质的政体和政体规模直接相关。这一论断有时被上升到“孟德斯鸠定律”的高度,并稍后直接为卢梭借鉴。他认为大国只有专制才能维持,中等规模国家更适合君主制;共和则只有在小国才能生存,理由是大型共和国必然积聚大量财富,“因而温和精神式微”;“在小国,公共利益更为直观、更为人所知、更贴近每一个公民,公权滥用则不那么普遍,因而也不那么容易受到保护。”今天看来,这一论断稍显粗略,尤其是美国联邦制的建构打破了“定律”关于“共和只适合小国”的预言;但是这一论断提出的命题是不朽的,即便对于实行高度地方自治的美国等联邦国家,大国的民主仍然是一个难题。
(3)、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卢梭
(4)、虽然孟德斯鸠的重点在于探讨法律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他的自然法理论本身是相当单薄的,只一章匆匆带过。他认为统治人类的自然法则主要有四类:和平、生存、两性之间的吸引力以及对社会群居生活的向往。这些法则与其说是“法”,不如说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自然禀性;只有进入社会之后,人类才开始制定自己的法。有趣的是,孟德斯鸠不同意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各自为战,而在于虚弱和恐惧;只是在进入社会、团结起来之后,人才变得强大,这时才发生国家(或部落)之间的战争。为了确立国家和国家以及国家和公民以及公民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社会相应需要国际法、政治权利法和民事权利法。但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法律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和特定国家的风土人情乃至物理地貌紧密相连。《论法的精神》之所以洋洋洒洒、鸿篇巨制,正是为了系统探讨复杂人类关系的方方面面。
(5)、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
(6)、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7)、正因为如此,他认定平原比山区更容易产生并维持专制,而且平原更易于受到外敌入侵,因而更有必要维持一个强大的政权,尽管政权强大实际上很可能用于镇压国内民众而非抵御外敌。相比之下,“山区人民保留了比较吻合的政体形式,因为他们并不面临外来征服的巨大威胁。”“山区人民不惜任何代价坚持民选政府,平原的人民则希冀强人政治,海边的人民则喜欢两者混合的政府。”这些论断显然过于绝对,但是对于解释专制的成型仍然具有一定说服力。
(8)、Awell-intentionedridiculeisakindofspeechthatisharmfultopeopleandconducivetowisdom.善意的嘲笑是一种有害于人之良性,有利于才智的讲话方式。
(9)、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
(10)、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约瑟夫.儒贝尔
(11)、Thelawwasdrawnuptopunishtheevilandperversehumanbeing,sothelawitselfmustbethepurest.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邪恶,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12)、毫无理想而又优柔寡断是一种可悲的心理。——培根
(13)、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14)、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鲁迅
(15)、无论你怎样地表示愤怒,都不要做出任何无法挽回的事来。——培根
(16)、我见过一些人,德行美好,而态度自然,使人们感觉到他们身怀美德,因为他们恪尽天职,毫不勉强,一切表现,如出本能。他们决不至于长篇大论,指出自己稀世的优点,因为他们自己彷佛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孟德斯鸠
(17)、中华帝国构建在治家的理念上。儿媳妇每天清晨是否前去侍候婆婆,此事本身无关紧要。可是,我们如果想到,这些日常细节不断地唤起必须铭刻在心中的一种感情,而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这种感情构成了中华帝国的治国精神。我们就会明白,此类具体行为没有一件是可有可无的。
(18)、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秋瑾
(19)、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20)、中国立法者以天下太平为治国的首要目标。在他们看来,俯首听命是维持天下太平的有效手段。基于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应该激励人们敬重父亲,为此他们不遗余力。敬重父亲就必然与敬重所有可以视同父亲的人相关,诸如长者、老师、官员、皇帝。
2、孟德斯鸠说的话
(1)、要成就一件大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列宁
(2)、君主政体是18世纪欧洲普遍采用的政体,它的特点是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但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贵族与法院、议会等法律机构共同构成现实中对君主的约束。这种政体要求的是荣誉,各个阶层的人民出于荣誉感而自发地约束国王的权力。这种政体使得欧洲在告别古典时代之后依然保持了一定的自由而没有堕落到专制。
(3)、 基督教,由于建立慈善事业,由于公开的礼拜,由于大家参加公共的圣礼,所以似乎要求一切都要在一起;但是中国的礼教似乎是要求一切都要隔开。
(4)、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惊雷,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就是绵延不绝的雨露。我们需要它,不是因为政治的诱惑,实在是我们自身生活的召唤。与其他很多思想类经典最大的不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需要了解的书。
(5)、《论法的精神》对后人的教诲远不止其首次系统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作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的启迪是多方面的。譬如“在自然状态下,人生来平等,但是他们不能保持这种状态。社会使他们失去平等,而他们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恢复平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一句和这句话很相似,只不过把“平等”改成了“自由”,而卢梭的自由和平等实际上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甚至可以说整部《社会契约论》和《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都是这句话的进一步展开。再如“要判断哪国的法律更符合理性,不能把单个法律逐条比较;它们必须被作为一个整体,放在一起比较。”一个例子是刑事审判中的证人制度。法国对伪证规定了严厉惩罚,英国则不以为然。原因在于法国只允许检方证人作证,而不允许被告对质;英国则双方都可以提供证人并相互质证,因而伪证的风险或带来的伤害更小。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位制度分析大师充分形象说明了整体比较的必要性,而《论
(6)、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7)、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8)、虽然这部包含了近3000脚注的巨著共6大部分、31篇,流芳后世的却主要是前两部分。第四部分分别处理法与生活气候以及贸易之间的关系;第六部分则讨论法律和宗教与革命之间的关系。但是孟德斯鸠的目的并不是讨论世界各国的实体法本身,而是探讨各国法律所共享的“精神”——规律、原则、灵魂。值得注意的是,孟德斯鸠故意回避了“自然法”,因为至少自阿奎那的《神学大全》以来,西方自然法传统带有鲜明的神学色彩,自然法就是上帝刻在人们心中的律法。
(9)、—— 刘备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10)、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孟德斯鸠
(11)、人是有欲望的,欲望如果不自我抑制就会无限膨胀,欲望一旦撕开口子,容易突破思想道德防线,就会在各种诱惑面前丧失理智、丧失道德、丧失人格。
(12)、要寻找何为良好的政体,就要对人类历史上不同的政体进行深入的分析。孟德斯鸠在他的政体学说中区分了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
(13)、毫无疑问,孟德斯鸠是一位自由主义者。这位“光荣革命”的同龄人和英国颇为有缘。事实上,他的温和渐进理性更像是英国的伯克,而和大革命后法国本土的激进性格形同陌路:“人能感受过去的滥用并看到纠错办法,但是人还看到纠错本身也会滥用。人可以留着弊病,如果害怕更糟糕的事发生的话;人也可以留着优势,如果怀疑更好的是否存在。”(前言)“剥夺个人利益,哪怕只是通过政治的法律或规制剥夺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也从来不符合公共利益。”只此一句,就把他的学说和功利主义者密尔等“半调子”自由主义区分开来;他应该被定位于偏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行列,而这在法国人当中是极少见的。当然,在孟德斯鸠那里,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做所有法律允许之事的权利”。事实上,“如果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将具有同样的权力。” 因此,“宪法就是要防止任何人被迫做法律并不强制他做的事情,或被禁止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情。”“要让人不能滥用权力,制度安排必须让权力制约权力。”众所周知,这正是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核心思想。
(14)、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也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罗曼·罗兰
(15)、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6)、人生而平等,根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没有权利假借后天的给予对别人颐指气使,也没有理由为后天的际遇而自怨自艾。在人之上,要视别人为人;在人之下,要视自己为人。
(17)、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18)、 中国的立法者们有两个目的。他们要老百姓服从安静,又要老百姓勤劳刻苦。因为气候和土壤的性质的关系,老百姓的生活是不稳定的;除了刻苦和勤劳之外,是不能保证生活的。
(19)、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长了一些;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
(20)、对于事实问题的健全的判断是一切德行的真正基础。——夸美纽斯
3、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1)、在十八世纪相隔遥远且交通不便的大洋彼岸,孟德斯鸠何以获得有关中国的讯息?后来的研究表明,孟德斯鸠通过与几位曾在中国居住过的传教士的交往,获得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信息,对古老中国的观感亦由此产生。
(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3)、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4)、我们可以学会怀疑,却不能丢弃相信;可以学会谎言,却不能丢弃真诚.
(5)、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以伐根而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魏徵
(6)、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9)、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10)、有真道德,必生真胆量。凡怕天怕地怕人怕鬼的人,必是心中有鬼,必是品行不端。——宣永光
(11)、如果你认为学校里的老师过于严厉,那么等你有了老板再回头想一想。
(12)、法的精神》显然就是这类比较研究的范本。对于一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借鉴与移植西方法律制度的中国来说,比较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13)、欲为天下第一等人,当做天下第一等事。——胡居仁
(14)、于是,无数怀着热血梦想和坚定信念的青年人步入社会,却和多少先辈一样输给了生活,输给了社会或许几年,或许十几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和大街上的大多数人一样庸庸碌碌,疲于奔波了.
(15)、我从未知道过有什么苦恼是不能为一小时的读书所排遣的。——孟德斯鸠
(16)、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作些什么。——孟德斯鸠
(17)、自清末民初西学东渐,以《论法的精神》为代表的一批西方经典学术名著陆续传入中国。一百年来,中国学人乃至普通民众,对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可谓耳熟能详。但很多人不知道,这位十八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对中国这样一个东方的文明古国亦充满了兴趣,在孟氏的著作中,多处可见对于中国的论述。
(18)、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卢梭
(19)、故乡是永远割不断的风景线,孟氏与故乡有不解之缘。《孟德斯鸠传》指出,他钟情于故乡波尔多,在故乡当过12年法官,其中11年在刑庭,却得益于首都,混迹于各种思想沙龙,不断激发思想浪花。在故乡,金钱在他脚下;在巴黎,钱能把他压垮。为致力于学问、知识和理论,他毅然辞去了波尔多高等法院庭长职位;怕屈从于皇威而禁锢了自由思想,与同时期的法国思想家卢梭一样不接受皇帝年金,他的刑庭经历没有使他仅限于犯罪和刑罚问题的思考,而是以此为契机,开始了对政体和社会方面的洞察和研究。
(20)、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4、孟德斯鸠的
(1)、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彷佛就加长了一些;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孟德斯鸠
(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3)、品德应该高尚些;处世,应该坦率些,举止,应该礼貌些。——孟德斯鸠
(4)、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5)、《论法的精神》毕竟属于前现代作品,有些地方难免失之教条或武断,例如他认定民主国家的原则是美德,因而必须具备审查官,但是后来的实践证明,恰恰是专制国家才有新闻审查制度。又如,“既然宗教和法律的主要宗旨在于将人造就成良好的公民,可以看到在两者之一偏离这个目标的时候,另一个就有必要更贴近这个目标;宗教越宽容,法律就应该越严格。”然而,孟德斯鸠在这里的宗教“宽容”应该是指教义对人的行为要求不严,而不是人们的信仰自由以及对不同信仰的宽容,因为即便国家不能强求人民信仰,各种宗教仍然可能支配人们的信念并对人的行为产生严格约束,从而并不要求严格的法律约束作为补偿。在今天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中间,不乏信仰富有活力、人民遵纪守法而法律相对宽松的民族,宗教宽容和法律宽容未必抵触。
(6)、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宋)《刍言》
(7)、既然孟德斯鸠认定“社会不可能没有政府而存在”,他就首先需要探讨政府的性质与类型。虽然政体分类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基本完成,但是孟德斯鸠的分法略有不同。他受后人公认的一个“创新”是将政体分为三类:共和的、君主的、专制的。“在共和政体,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或人民中的部分拥有主权;在君主政体,只有一个人统治,但是依据确定的法律;在专制政体,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能力统治一切,既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则。”共和政体又分两类:民主的或贵族的。在民主国家,人民通过代表其意志的表决而成为“君主”,因而在民主国家,关于选举权利的法律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选举,人民任命治国有方的官员,尽管他们自己未必有治国能力:“就和绝大多数公民有足够能力选举,却没有足够能力作为候选人,人民有足够能力让别人对治国承担责任,却未必适合亲自治国。”
(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10)、一个有才智的人,一般地说是很难与人相处的,他选择的人是很少的。
(11)、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2)、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13)、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14)、这个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而是要求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有所成就。
(15)、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16)、Themeasuureofaman‘srealcharacteriswhathewoulddoifheknowhewouldneverbefoundout.要衡量一个人的质量,要看他知道自己永远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做些什么。
(17)、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8)、精神上的道德力量发挥了它的潜能,举起了它的旗帜,于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正义感在现实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黑格尔
(19)、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或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车尔尼雪夫斯基
(20)、我们以人们的目的来判断人的活动。目的伟大,活动才可以说是伟大的。——契诃夫
5、孟德斯鸠的代表作
(1)、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
(3)、作为一个人,对父母要尊敬,对子女要慈爱,对穷亲戚要慷慨,对一切人要有礼貌。——罗素
(4)、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安状态。这种心境的平安状态是从人人都认为他本身是安全的这个看法产生的。要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建立一种政府。在它的统治下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
(5)、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的热情所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什么伟大的事情来。——车尔尼雪夫斯基
(6)、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7)、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列夫·托尔斯泰
(8)、孟德斯鸠的构想之所以能这么快实现,是因为他非常清楚,帝国的基本特征和必然趋势。
(9)、害羞是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犯某些卑鄙的行为。——斯宾诺莎
(10)、一个有才智的人,一般地说是很难与人相处的,他选择的人是很少的
(11)、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也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罗曼·罗兰
(12)、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13)、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14)、何为仪表?“法律不曾、不能,也不意图确立的习惯行为。”如果说法律着眼于“公民”行为,仪表关注的则是“人”的行为。大清的政治教化工具是什么?传统的礼教——“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
(1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6)、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17)、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好范畴。——吴玉章
(18)、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19)、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昆体利安
(20)、啊!夸奖的话,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么乏味!——孟德斯鸠
(1)、造化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2)、一个有才智的人,一般地说是很难与他人相处的,他选择的人是很少的。
(3)、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4)、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5)、父母教导我们要相信,信这个世界,信这个社会然而我们怀着一颗信任的心走入社会社会却告诉我们要猜疑,要戒备
(6)、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7)、不会宽容人的人,是不配受到别人的宽容的。——贝尔奈
(8)、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想用这些财产。
(9)、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0)、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是对d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要做到“干部清正”,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放纵个人、私欲膨胀,必然滋生腐败。
(11)、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郭沫若
(12)、困难群众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13)、但愿每次回忆,对生活都不感到负疚——郭小川
(14)、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15)、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去分析,就会发现傻瓜有傻瓜的好处,傻瓜是不容易被人关注或是惦记,更不会成为大家的对手和敌人。相信大家也不会把一个像傻瓜一样的人当作自己的对手吧?那么傻瓜就更容易放任自由,没有人会去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