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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29 16:42:17 admin 阅读:59

导读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辨证唯物学 自在、自为、自在自为——辨析黑格尔哲学的三个核心概念 编辑/龙之川叶藏 排版/路觉 作者/纯思 在杨一之老先生翻译的《逻辑学》中,自在存在...

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辨证唯物学

自在、自为、自在自为——辨析黑格尔哲学的三个核心概念

编辑/龙之川叶藏

排版/路觉

作者/纯思

在杨一之老先生翻译的《逻辑学》中,自在存在等中的存在,是用“有”来标识的,而存在是指具有本质的有。所以下面的讨论,是在《逻辑学》意义中的“有”这样意义上进行讨论。也就是说,我们转换到黑格尔的《逻辑学》的自在之有、自为之有、自在自为和为他之有等规定中去讨论。

按照黑格尔《逻辑学》的讨论方法,概念作为规定性,都是作为作为有限的规定性,而作为有限的规定性,它的规定性都取决于它的限定方,也就是对立方被规定的。所以讨论规定性,还是首先要指出它的对立规定是什么。

在《逻辑学》中自在之有和自为之有,是一对对立的规定。作为这个二者对立的同一性,就是“实有”。而为他之有,是作为某物的两个环节规定之一。也就是说,某物作为某物,一个环节是为他之有,一个环节是自在之有。所以,问题的要从“实有”的规定讲起。

关于“实有”的规定,不同的人翻译或者理解不同,我们国人通常称海德格尔的实有为“此在”,贺麟老先生在《小逻辑》中,翻译为“定在”或“限有”。我认为,杨老先生在从翻译为实有,确实很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我们就是把,这个此在的东西或者定在的东西,或者这个作为限有的东西作为一种“实有”。黑格尔指出:实有是从“变易”中而来,它是作为有和无的合一。

很多人都会忽略黑格尔在实有讨论的这个开端的规定性。而事实上,理解“实有”的规定性,这个开端最是重要。大家从《小逻辑》中知道,黑格尔《逻辑学》所规定的对象是“绝对”。

黑格尔经常不断地说,绝对被规定为“有”、“无”、“变”“实有”等等。也就是说,作为逻辑学的,研究的的对象是“思维”的本性,研究的是思维这个理念的规定性。对《逻辑学》来说,它是有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对思维来说的前提,也就是思维的对立面,作为那个思维的对象——“绝对”。

但在《逻辑学》,黑格尔不认为这个客体为客体,因为黑格尔认为,客体的对立面是“主体”。而作为逻辑理念的应该是“绝对”——那个完全的、自足的,不需要主体存在就存在的那个东西——作为绝对的东西。所以,黑格尔认为,逻辑的对象,作为前提的是“绝对”——那个作为无限的东西——自己限制自己的东西。而这个作为绝对的东西,作为思维对立的东西,它就是一个“尚未被规定的东西”,这样的一种状态就是一种“无规定性”的“绝对”,而这样的一种“无规定性”,它同思维对立,这样的一种对立就是作为“直接性”。这样的一种“直接性”,就是作为思维的对象。或者说,对《逻辑学》的开端而言,作为“绝对”,它呈现给思维的就是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

作为这样的一种绝对,黑格尔就说,它就是“纯有”,一般也称之为“有”。而这个“有”,它对思维而言,只不过是对这个“绝对”的一种肯定,也就是说,这个作为开端的“有”。而这个有,它只不过是说“绝对”已经是被思维所“摄入”,作为思维的对象。这样的一种“摄入”,就是一种抽象,在这种抽象中,把那个“无规定”的“绝对”的“无规定性”给否定了。换言之,作为一种对象,它作为思维的对立面,就呈现为一种“对象性”——直接性,而这个直接性,它把“无规定性”给否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直接性作为“有”是对“无规定性”的一种抽象或者说是一种“转化”。

这样一来,作为这个“有”的,它的本质,或者说,它的起始,还是那个“无规定”的绝对,所以,这个直接性,作为有,它其实就是“无规定性”自身——无。所以,有,它的自身,作为它的本质的,它就是那个“无”。也就是说,这个有,作为纯有,作为思维的抽象或肯定,它所肯定的就是那个“无规定性”本身——也就是绝对。

换言之,这个“无规定性”自身,它才是那个“有”的规定性,是那个规定“有”的东西。而对思维本身而言,无论说这个“绝对”被规定为“有”,或者被规定为“无”,都不是这个思维本身,而只是思维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作为肯定,一个是作为“否定”,表现出来的是思维的二重性。所以,对思维本身而言,思维的真理,就是两个方面的统一。也就是说,这个“绝对”它既是作为“有”——这个直接性,又是作为“无”,那个无规定性自身。而这样一个统一,思维把它规定为“变易”。

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在这个“变易”规定中,是存在两个方面的规定的。

一个方面是:从无规定开始,思维对它进行了抽象,而这样一来,思维把这个无规定性的绝对,抽象为了有,而这样一来,它就是作为“有”的那种发生。

另一方面是:从有开始,我们来看这个有的本质,它是作为“无规定性”本身,而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思维把“有”消解为“无”。而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有的消灭。

这个具有全面性,完全的思维,它就是作为“理性”——思维本身。对思维本身来说,作为理性的规定——“变易”才是一种完全的规定性,是对“绝对”的全面的,完全的规定。

所以,从“变易”出发的这个“实有”,它还是这个“绝对”本身。不过这个时候,作为实有的开端,它是同时具有“有”和“无”。但是,这个“实有”,它不是有和无的那种统一,而是在这种意义上的一种实有“有直接和无合一”。也就是说,这个实有,它是作为有,而那个“无”,是作为一种实有自身的“非有”而被统摄到实有本身中去。这个实有,它是有和非有的统一。而不是有和无的统一。这样一来,这个“非有”它是原来那个“无”的一种转化,

从前的那种“无规定性”,现在被规定为是一种同“有”对立的一种“非有”。而这种非有,仍然保持这个它的那个“无规定性”。而不过这个无规定性,只是相对于“实有”现在的直接性——而这个直接性现在被规定为是“质”。这样一来,那个质,作为直接性的,就是作为外在的“有”,而那个“非有”,作为无规定性的“绝对”,它就作为“内在的”“有”,作为内在之有,被规定为“自身”。这样一来,这个实有,就转变为了“某物”,作为这个某物,那个“非有”是作为内在之有,不过这个非有,因为它不是有,所以这个自身,就是对这个“非有”的一种“否定”。

也就是说,这个自身是作为实有的“同一性”,而这个同一性,就是对那个“非有”的否定。

问题到了这里,我们就好解释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实有做一个现在,那么,这个时候,那个实有就存在一个前者,还存在一个后者。作为这个前者的就是那个“自在之有”,这个自在之有,作为一个尚未被规定的有,它正在走向现在的“实有”。作为这个实有的后者,它就是那个自为之有,作为这个自为之有,它作为同一性,就是把那个“非有”规定为“自己”。这样就是把那个“非有”中不是现在“实有”的东西给释放出来,而这样一来,这个实有,它就是一种“变”,在这个变中,它仍然保持自己的这个“自己同一性”。

作为这个自为之有中,那个被发展出来的“有”,它是作为那个自在之有的“非有”的规定性,所以,它的有,是被规定在“非有”——未被表现出来的“绝对”中的。所以,这个有,它就是“为他之有”。/

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一)

黑格尔有什么颠覆三观的思想观点?

论萨特对黑格尔的批判

读黑格尔《逻辑学》:导论

-End-

黑格尔哲学体系大纲

真理是全体

考察人的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达到绝对知识或真理目的的手段。认识论哲学的一个思想根源是害怕错误,以为真理在一方,错误在另一方,于是总要设想一种可以避免和排除错误的方法,以便能够接近真理。

黑格尔说,真理不是一块铸成了的硬币,可以现成拿过来就用。真理不是对个别事实的简单判断。哲学的真理是科学,而哲学如果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黑格尔反对两种真理观:一种是独断论,另一种是怀疑论和折中主义,认为哲学无真理。真理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全过程,历史上后起的体系要比以前的体系更加高级,它克服了以前体系的缺点而保留其优点;当它被更新近的哲学体系推翻后,又以同样的方式保留自身的优点,因而成为真理的一个环节。真理是主体与课题、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这是哲学思维唯一正确的出发点。

哲学无前提

黑格尔认为绝对正确的标准错误处:1。直观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是自明的;2逻辑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具有可以通过逻辑论证的必然性。他说,哲学的起点只是就研究哲学的主体的方便而言,至于哲学本身无所谓起点。为了研究方便的目的而设定的起点,必须贯穿于始终;起点不仅仅是起点,它还是终点。

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的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终点,亦成为最后的结论。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也就是哲学重新达到其起点而回归它自身之时。这样一来,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没有与别的科学同样意义的起点。

黑格尔把哲学思维的自由、哲学前提的直观性以及逻辑论证的必然性结合起来。如果说,传统的形式逻辑的证明是直线式的推理,那么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系就是范畴的圆圈式运动。这个体系的真理性不依赖于起点,它存在于从起点到终点发展的全过程。这是一个由贫乏到丰富、由低级到高级、由片面到全面的发展过程。

否定辩证法

辩证法作为唯一的、真正的科学方法不是外在形式,而是事物固有的矛盾。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三段形式为正题、反题、合题。反题是对正题的否定,合题是对反题的否定,而当合题表现为正题时,又被更高级的反题否定,如此螺旋式上升,直到达到终极目标。否定的原则是辩证法的轴心,正反合的三段式不过是否定原则的表面形式罢了。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法的东西,但辩证法的否定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获得具体规定性的扬弃。扬弃否定前一阶段的消极因素同时保留其积极因素,因而是推动事物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的转折点。辩证法从对立面的统一中去把握对立面,这个方法本身就是对象的内在原则和灵魂。

实体就是主体

实体不是现成的、被给予的存在,也不是永恒不变的本质;而是辩证运动的主体,它的存在在于能动的活动,在辩证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完善自身,意识和世界的一切都是这个唯一、无限实体的自我展开。

实体只有经历了克服对立面矛盾的全过程,把所有环节都包含于自身,才成为绝对的整体。上帝的活动和生活不是自己爱自己的游戏,而是充满着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上帝存在不是一个孤立的判断,而是辩证推理的过程,只有把所有完善的概念都统一在上帝的主词之中,才能达到关于上帝即实体的绝对知识。

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的统一

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构成了本体论,这是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的内容。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在意识内的显现是他的《精神现象学》内容。绝对精神在自然界的异化是他的《自然哲学》的内容。从原则上说,辩证法的某一范畴或环节与自然、社会和个人意识的一个阶段相对应,没有辩证联系的历史和没有历史发展的逻辑范畴都是意识所不可理解的,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和内容。辩证法范畴螺旋式上升与历史曲折前进和人的认识逐步深化的方向是一致的,无论是范畴,还是历史阶段和认识形式,后来的总比以前的更加丰富和真实。

1.精神现象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的意识中显现的

2.逻辑学:说明绝对精神的范畴是如何运动的

3应用逻辑学:自然哲学、说明绝对精神如何被异化为自然的运动;精神哲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类社会和精神领域显现运动的。

精神现象学

意识

一个人只能用简单语表达这时等关于感性对象在某时某处的存在——感性确定性。感性确定性因人、因时、因地而变,我和这个这时这里本身是空洞、抽象的共相。凡能够用概念表达都不是感性的意谓,于是扬弃感性确定性,在知觉中寻求事物的真理。

知觉的特点是用一个“事物”的概念来把握个别事物。但把事物看作可感性质的集合,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意识与对象、一与多、属性于本质、真理与错觉、自在物与为他物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指向事物的内在本质。

知性把事物的本质归结为实体和力,把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归结为力的交互作用。为了克服知性的矛盾,需要把超感官的世界的颠倒再颠倒过来。用活生生的无限运动的生命力代替有限的机械力,生命形态的无限分裂和循环是世界的灵魂、普遍的血脉,它弥漫于一切事物中。由此,意识进入了生命世界。

自我意识

生命是自我在本能的欲望中追求自身满足,这是初步的自我意识,当一个自我承认欲望对象也是与自身相等同的自我,自我意识就成为类意识。黑格尔从相互承认的欲望中出发,阐述自我意识的生命本质和社会存在。在世界历史中展开自我意识从自在的主奴关系到自为的自由意识和苦恼意识的发展。

相互承认欲望是类意识,但一个自我不可能普遍低获得其他自我的承认,要求承认的欲望于是成为生命个体之间的生死斗争。生死斗争的结果是胜利的一方成为主人,失败的一方成为奴隶。主人是为得到普遍承认的冒险献身的自主意识,奴隶意识是苟活求生的依赖意识。主人只有被奴隶所承认才有自主意识,而努力的依赖意识在于顺从主人的意志。主奴关系是精神现象学的精彩篇章,是运用辩证法的典范。黑格尔用思辨的语言说明了阶级的起源、劳动的异化及其价值、劳动的创造历史和造就人的过程等具体道理,说明了不平等的人际关系是如何趋于平等和自由的。

主奴关系在自我意识中的解体,使得主人和奴隶在思想的王国中寻求自由,当同一个思想主体内部发生分裂就产生了苦恼意识。苦恼意识就是宗教意识。黑格尔用彼岸世界的个体与彼岸世界的本质之间的矛盾说明犹太教、早起基督教和中世纪的自我意识。在矛盾的第一阶段,人们为了彼岸世界而牺牲现世的自由和利益,但是永远也不能达到彼岸世界。在第二阶段,普遍的本质在耶稣基督身上变成个别的形态,于是出现了基督三位一体上帝,但耶稣升天后,上帝个别、不变的形态在现实中消失了。在矛盾的第三阶段,宗教意识由对彼岸的内在体验发展到对彼岸世界恩赐的享受,最后过渡到对恩赐的感恩。

理性

理性是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统一,意识第一次发现世界是它自己的现实世界。这一阶段经历了观察理性、行动理性和立法理性三个阶段。

黑格尔按照从外到内的顺序,依次考察了理性对自然的观察、对自我意识自身的观察,以及对自我意识和身体关系的观察。行动理性相当于近代个人主义风尚。个人生活的转变开始于追求快乐和官能满足,发展到泛道德主义的空洞。个人主义的更高形式是从社会斗争中抽身出来,按照个人兴趣工作。个人工作创造要求对工作产品进行社会鉴赏和评价于是产生了立法理性。

立法理性按照某些社会集团和行业的常识来制定法律,它本身需要审核法律的理性。但审核的理性仅仅对法律进行形式逻辑前后一惯性的审核,这种审核总有一个未经审核的前提,因而只是空洞的形式。审核法律的局限性暴露了它和精神的矛盾。精神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习俗、秩序,而且是伦理实体。

精神

精神是在时间里外化了的精神。他外在于历史中的精神分为伦理、教化和道德三阶段。

伦理实体阶段相当于希腊罗马社会。希腊城邦的伦理精神是家庭和城邦两个共体。希腊城邦伦理生活是悲剧的命运,只要有伦理行动,就有冲突,只要有冲突,就会有过错。黑格尔区分了两种过失:一种明知故犯的错误,一种无知的过失。在普遍过错和命运的支配下,希腊城邦解体,过渡到罗马法权状态。在罗马法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但这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个人变成了一个个互相隔绝的原子。但罗马皇帝是罗马法的例外,他是和所有个体对立的孤独的人,几乎与上帝等同。这既不合法也无实效,于是被否定。古代伦理实体分裂成两个世界:教化王国和信仰王国。

教化王国指基督教世俗化的过程,从早期宗教和道德团体异化为支配权利和财富的统治者。善恶观念随着权力和财产的异化而变化。异化到了极端,分裂的语言解构了高贵和卑贱之分。教化阶段的信仰是指德国新教,纯粹识见指信教改革产生的理性主义精神。在普遍意志的名义下,绝对自由和恐怖所能做的唯一事业和行动就是死亡,而且是没有任何内容、没有任何实质的死亡。这种毁灭性的普遍意志转化为它的反面,变成道德的纯粹意志,启蒙时代于是发展到道德阶段。

黑格尔所说的道德阶段指康德、费希特、谢林的哲学和德国浪漫主义精神。他把康德哲学体系归结为道德世界观,认为其中的道德意识和现实世界充满矛盾:纯粹义务没有现实性,现实世界中没有道德意识。纯粹义务的完成被推倒是永远达不到的无限;道德世界观被颠倒为伪善和道德行为的不可能,精神怀着厌恶逃回自身来了。它是纯粹的良心。

黑格尔认为,费希特的自我和行动相统一的良心与谢林、歌德等人的浪漫主义的优美灵魂,虽然克服了康德道德世界观的颠倒,但也有自身缺陷和矛盾。良心自我确信是任意、偶然的,不能对不同环境中的对立信念进行、决疑。优美灵魂可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崇拜道德天才,把爱情等价值纯粹化、神圣化;二是对他人实行道德判断,用行为的自私动机否定任何道德行动。

宗教和绝对知识

黑格尔把宗教精神看作从自然宗教、艺术宗教和天启宗教的发展过程,相当于东方古代宗教、希腊罗马宗教和基督教三个阶段。天启宗教是神圣本质的自我展示,首先显示在耶稣的历史中,接着显示在宗教社团的祈祷仪式里,最后显示在德国哲学家们的辩证神学中,但辩证神学中仍然存在善与恶、思想与表象的矛盾,没有达到精神的和解,还必须继续发展绝对知识。绝对知识把此前一切意识形态环节中早已出现的概念,以概念本身的纯粹形式坚持下去,为逻辑学提供确实可靠的纯范畴。

逻辑学体系

存在论

黑格尔的存在论范畴的推演是过渡。过渡的特点是通过又此又彼的中介范畴,把两个非此即彼直接对立的范畴统一起来。逻辑学的第一个范畴是纯存在。纯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最抽象、最空洞的概念,等同于非存在。通过变易的中介,有与无相互转化,在生成和消失的运动中过渡到定在。

定在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性。质直接规定某物的存在,量是与其存在漠不相关的外在规定性,通过尺度为中介,达到质和量相互转变的统一。量变是渐进的过程,尺度是度量交错线,量变超过了这个界线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而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消灭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本质论

本质论的范畴不直接显露于外,而是通过相互作用而间接表现出来——反思。本质论的范畴总是成双成对的出现,既相互对立、又在对方映现自身。

本质最初只在内部反映自身,分为同一、差异、矛盾三个环节。同一不是抽象的、形式的同一,而是包含着差异的具体的同一。外在的、杂多的差异与内在的同一相互反思,不仅同中有异,而且异种有同。而本质的差异就是对立,在对立中,双方相互对立、否定和排斥‘【同时又相互依存、互相包含,这种关系就是矛盾,它是双方的扬弃。扬弃有舍弃和保存的双重意义。矛盾的双方被扬弃的结果产生根据,根据既包含同一又包含差别在自身内作为扬弃了的东西,并把它们降低为单纯观念性的环节。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

现象是扬弃了内在的本质,把本质表现于外,而本质在现象之中。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就是现实。现实因为具备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也叫绝对,是缺乏能动性的实体。他还在现实本身中讨论可能性、偶然性和必然性,在绝对的关系中讨论了实体与偶然性、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他认为,本质论的范畴属于必然性的王国,在最后一个范畴的相互作用中,一方既是作用又是反作用,既是对方又是自身。

概念论

概念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概念论范畴的推演是发展。发展是从潜在到现实的过程。存在和本质中的概念自身有无限丰富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开始是潜在的东西,是发展把潜在的内容实现出来,达到最高级的概念——理念。概念论范畴的发展经过了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三个阶段。

在主观性阶段,黑格尔对形式逻辑进行了全盘改造,阐述了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论。真实的概念是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具体概念是一般和个体的统一。概念自身因为是具体的,因而是能动的,概念通过判断和推理把潜在于自身的三个环节——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的区别和统一都实现出来,概念于是从主观性阶段发展到客观性阶段。客观性概念是客体,经历了从机械性到化学性,再到两者统一的目的性的发展,而合目的、活动的客体是理念即真理。

理念阶段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包括生命、认识的理念和绝对理念三个范畴。生命是直接形式的理念,只有把生命纳入辩证法的范畴,才谈得上认识。认识包括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认识的目的是扬弃两者的片面性,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真理。

绝对理念是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的完全统一形式。它以扬弃的方式把所有范畴包含于自身,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绝对理念的意义并不在于结果,而在于全体的运动。构成理念的内容和意义的,乃是整个展开的过程。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作为辩证法运动的顶点和最高范畴,扬弃了一切矛盾,一切对立面统一其中。它再也不能作为纯范畴而继续发展了,于是绝对精神就超出纯思想的领域,转化为同自身相反的自然界。

应用逻辑学

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应用的逻辑学。应用并不是把逻辑范畴简单套用在自然界、人的意识和社会,而是具体描述、分析和揭示绝对精神在纯范畴以外领域辩证的、历史的运动。如果说逻辑学描述的是绝对精神的逻辑结构,自然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精神异化在自然过程中,那么精神哲学则描述了绝对精神在人类的最终实现。

自然哲学

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异化不仅指背弃自身,转变为异己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指必然地在与自身不同的领域发展;发展的必然性也是异化的应有之义。自然界是绝对精神必然要经历的领域,不经自然界的发展过程,绝对精神就没有外在的丰富多彩的形态,就不能最终成为真正自由的精神。

自然界始终贯穿着精神的运动,它才不是偶然性和杂乱无章事物的堆砌。自然界是一个活生生的系统,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分机械论、物理论和有机论三部分,它们分别与逻辑学的客观概念的三个环节—机械系、化学性和目的性相对应,也就是说客观概念的应用。

精神哲学

自由是指能够在否定中肯定地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精神在与自然的对立中取得自由,与人类精神同一。精神扬弃了自然,进入人类精神领域。首先,它通过认识自身而自由,这是主观精神;其次,它通过创造世界而自由,这是客观精神;最后,它在自在自为的存在和自我创造的统一性中实现自由,这是绝对精神。

主观精神是人的意识中认识自身的活动,分为灵魂、意识和自我规定着的精神,最后结果是自由意识的形成。

客观精神是以自由意志为前提的普遍精神,也就是人类精神所创造的社会、国家、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

绝对精神分为艺术、宗教和哲学。三者都以绝对精神的无限性作为对象,所不同的是它们把握绝对的方式。艺术在直接性中把握绝对,以感性形象化的方式呈现真理,因而是对绝对精神的具体的直观。宗教以表象的方式把握真理,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呈现绝对。哲学是艺术与宗教的统一,哲学以概念的方式把握真理,完全达到了绝对精神的自由和真理。

法哲学

法哲学是德国古典社会政治哲学的主要形式。法权理念的现实化就是自由意志。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是法。《法哲学原理》把法权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一种法权,反映在不同的阶段实现人的自由意志,而且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加具体和真实。抽象法阶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道德阶段发展为主观的自由,伦理阶段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意志自由达到充分具体的实现。

抽象法作为自由意志的直接体现,体现人际关系的一般形式,它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的人,以及不得侵害人格的禁令。道德是自由意志在内心的实现。道德也是一种法,即主观意志的法,分为故意、意图和良心三个层次。一个人的行为只有是故意的,才能负有道德责任。道德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真实的良心达到主观和客观、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从而进入伦理阶段。伦理是自由权利和道德意识相统一的社会实体,表现为保障社会成员自由习俗、法律政体。伦理分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层次。

家庭是直接的、自然的伦理。家庭的基础是婚姻,男女两性之爱是精神的统一。家庭作为一个人格,具有占有财产和延续的实在性;家庭作为繁衍和教育子女的社会单元,决定了子女在社会中的独立人格。当家庭培养的独立人格成为公民,伦理进入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中的人丧失了家庭之爱,其社会道德是诚信和职业道德。市民社会通过自下而上形成的社会组织而进入国家。国家是客观精神的最高体现。

黑格尔对国家的神化是有前提的。他承认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国家存在的前提是:国家通过君主的经验单一性表现出来,而市民社会通过人民的经验普遍性表现出来。二律背反在现实中造成了专制君主与人民的对立,需要君主立宪制把这两个极端联系起来。他把三权分立制度改造为君主的决断性权、政府的行政权和等级会议组成的立法权的统一。君主权是君主立宪制的顶峰和起点,政府和等级会议是君主权的两部分。革命或专制的极端主张都仅仅从情绪和主观想法出发,既不合理,也无现实性。

历史哲学

偶然的战争胜负不足以决定一个民族的强盛和衰亡,各民族精神才是决定世界历史的世界法庭。世界历史的精神依次从自由意识水平较低的国家转移到水平较高的国家。历史的目的是自由的理性,以历史人物为手段。历史的目的及其实现被黑格尔解释为上帝的计划。世界历史是精神的发展和实现的过程,这才是真正的神正论。

哲学史观

黑格尔强调哲学作为世界的历史最内在的核心,以思想自由为前提,自觉地实现精神的自由目标。哲学史本身就是科学的,因而本质上它就是哲学这门科学。逻辑学和哲学史是哲学真理全体或科学体系的不可分割两个方面,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纯范畴的推演不再时空之中,而哲学史上的一个范畴需要时间。

黑格尔要求用公正的态度尊重和忠于原著的材料,每一个时代有其自身的主导原则,不能把后来的原则强加在前人的思想上面。哲学史研究不能没有整体框架理论和哲学家自己的判断。他最后还批判过去哲学史著作只钻研文字文法意义。

黑格尔的哲学观点主要是什么?

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整体,也就是上帝,但这个上帝不是基督教所说的上帝,而是“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绝对理念首先是逻辑地演进,从纯粹的存在、按照否定的原则一直发展到绝对理念,完成了理念的自我认识。纯粹的逻辑演进之后,理念异化为自然,自然从低级的无机物演化为有机物又演化出人,人就是精神性的存在,又要经历艺术、宗教和哲学,最终又达到了绝对理念。历史就终结了。黑格尔自认为绝对精神是在他身上重新发现了自己,也就是说他就是上帝,没明说罢了~用几个关键词就是: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整体论,一元论。

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及其发展过程

作者简介

邓安庆,男,江西瑞昌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黑格尔是从学习哲学与神学开始步入学术世界的,不过,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也一直是西方文化的核心。黑格尔整个哲学思想的孕育、发生和发展,都是围绕这个核心展开,当然契机是现代性。与其生活和工作的地点相关,黑格尔一生的哲学思想经历了如下8个时期:图宾根时期(1788-1793)、伯尔尼时期(1793-1796)、法兰克福时期(1797-1800)、耶拿时期(1801-1807)、班堡时期(1807-1808)、纽伦堡时期(1808-1816)、海德堡时期(1816-1818)和柏林时期(1818-1831),每个时期各具特色。

01

图宾根时期

图宾根时期(1788-1793)是学徒时期,也是其哲学和神学思想孕育时期。每一个取得助学金而进入图宾根神学院的学生,学制5年,2年哲学,3年神学。这所公爵们建立的神学院,目标当然是培养为正统宗教和公爵服务的神职人员,宗教、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狭隘目标非常明确,因此学院实行的是严格的管理,各种清规戒律限制着理性精神的公开运用。但这毕竟是一个启蒙时代,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个体自由、反对专制、发展科学、遵从理性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

站在潮头的青年学生,往往心目中都容易形成革命理想,黑格尔也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理想在图宾根神学院激起了一阵反抗的微风。这一“微风”在黑格尔这位依据自身(soi par soi)为原则、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身上,随之变成了一种反叛的激情。他们从法国人为自由而斗争的波澜壮阔的画面中体验到了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豪迈,他们对大革命者的崇拜,随之上升到了一种爱国主义的高度。这种爱国主义乃是一种从被专制主义破坏的传统道德中的觉醒:蔑视世俗的利益和权力,将身心献给普遍性,为了自由、平等和博爱的革命理想,大公无私、忘我牺牲、勇往直前、积极上进。正统神学的假话已经无法“灌输”进入他们的大脑,康德、斯宾诺莎、卢梭、孟德斯鸠成为滋养黑格尔精神的养料。

文学上他熟读了莱辛的著作,古典学教授则使他在中学时代就已经有了苗头的对古希腊的爱好变成了迷恋性学习。宗教上他受康德理性批判的影响,主张理性为宗教立法!在所有哲学家当中,对于热爱政治的年轻黑格尔而言,这时他尤其重视卢梭,因为在卢梭身上,他能把现代性作为一个问题予以把握和反思;但康德是他哲学形成的起点和基础。他和荷尔德林和谢林一样,某种程度上都成为了康德主义者,他们用一种新的形式表达康德哲学中最著名的“不要说谎”的道德戒律,他们立誓发现世界之假象隐瞒下的真理,组成“真理同盟”。全面被管制的环境下的大学经历,让他们直接从反面否定了之前相信的一切,严格的戒律没有禁锢住他们青春的思想,反而只是让青春的思想褪去了稚嫩的印记,带着理念的深沉在规定者未来的广阔视野和自由精神中开放。这是每一个以禁锢思想为目的的教育者必须深刻反思的现象。

二年的哲学学习,论文答辩通过,就能获得“哲学硕士”学位。黑格尔取得硕士学位的论文题目为《抛开灵魂不死信仰,能否完成道德义务》,明眼人一看,就可明白他这是在回应康德道德哲学的问题。康德认为要能实现至善的理想,即解决德福一致的问题,必须相信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是实现至善的先天必然性条件,而黑格尔则假定,如果我要抛开灵魂不朽的信仰,道德义务还能实现吗?从这篇论文可以发现一个青年学生身上具有的那种与伟大哲学家对话的潜力。对于宗教和神学,黑格尔在后来的三年时间内,依然是以启蒙精神和康德的道德神学为基本出发点,寻求一种现代的宗教和神学,正如研究其青年时代思想的狄尔泰后来评价的那样:“黑格尔的神学研究都全然超越了宗教研究的范围,通向了一种新的宗教理想,一种新的、普遍人性的生命共同体”。(1)

02

伯尔尼时期

伯尔尼时期(1793-1796)和法兰克福时期(1797-1800),是黑格尔早期哲学原著从康德思想中独立出来予以确立的时期,前3年和后四年同样重要。大学毕业后做家庭教师似乎是当时一般人的必经之路,真正开始进入社会工作,养活自己,平常不过,但对于黑格尔而言,却是其反抗命运的一种坚定选择。因为他大学毕业取得了神学“资格”,本来是可以在神学界谋求一个牧师岗位或神学“助教”职位,但他显然对做牧师毫无兴趣。不过,这三年时间对黑格尔的刺激也非常大,首先是费希特在这几年内迅速成为继康德之后的一个重要哲学家,登上了耶拿大学哲学教授的讲席,而谢林也在费希特之后风起直追,取得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成果,开始谈论超越康德又超越费希特的话题了。

德国哲学在开始进入“后康德时代”时,费希特、谢林、施莱尔马赫、黑格尔个个天赋异禀,奋发向上,把纯粹哲学推上一个个新的台阶。这时虽然康德依然健在,保持其旺盛的影响力,但后生们却在后面迅猛追赶,以超越他为目标与快感。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之间既保持密切的往来,同时又在相互激励。暂时住在耶拿的荷尔德林告诉黑格尔他听费希特知识学课程的狂热,谢林源源不断地把新出版的著作邮寄给黑格尔,这都像鞭子一样刺激着远在伯尔尼做无聊的家庭教师的黑格尔。他倍感孤独,并把这段时间视为悲惨的经历。

但在这段时间内黑格尔也不是无所作为,只是他没有费希特、特别是谢林那种初涉世界就“辉煌腾达”的好运。我们先看看1794年发生的几件大事:(1)费希特就任耶拿大学教授(1794年5月);(2)谢林在费希特《知识学原理》出版半年后就出版的《作为哲学原则的自我》;(3)康德出版《单纯理性限度的宗教》(1794年10月);(4)黑格尔开始批评雅各宾派专政,指责罗伯斯庇尔镇压革命的恐怖行动,赞赏“热月政变”。在伯尔尼时期,黑格尔投入到十分勤奋的写作之中:他先写作了《耶稣传》(1795年5月)和《论基督教的实证性》(1795年10月-1796年4月)这两部重要的“早期神学著作”。前一部依然是沿着康德关于理性宗教的要求,把耶稣描写为一位民族的德行教师,带领犹太人超越狭隘的民族精神而投入神的博爱世界的历程;后一部批判基督教把爱的宗教机制化、实证化,即权威化,使基督教变成了违反实践理性而从外部强加于人的僵死宗教,这在宗教批判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黑格尔这时既是犹太教也是基督教的批评者,1798年,他还匿名出版了《关于瓦特帮(贝德福)和伯尔尼城先前国法关系的密信》,对伯尔尼寡头制度下的政治和司法作了尖锐批判。

这些早期神学著作是启蒙理性反叛宗教神学精神统治的一部分,通过这种批判,使得一种现代人的自由信仰变得可能,并具有了理性与道德的基础。信仰与理性、神学与政治这是现代性,从而也是整个西方文化的核心问题,黑格尔早期神学思想为现代性注入了新的精神活力,使现代真正成为“现代”。在这方面,黑格尔比其他哲学家更有优势和特点的就是他花了很大气力去研究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市场、危机与希望有较深的理解与把握,同时代的其他哲学家很难望其项背,后来卡尔·马克思在黑格尔被打成死狗的情况下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不是没有原因的。在德国古典哲学家中既没有人在经济学的知识方面,也没有人在罗马法的知识和宗教史的知识方面超过黑格尔。经济、法律和宗教的研究,使得黑格尔的哲学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

他最不满意康德的,就是他从道德出发来解决现代性问题,当然也就更不满意他关于道德律至上性的阐释。他把现代问题首先看作是政治和经济问题,政治问题需要政治地解决,经济问题需要经济地解决,而道德只能归于主观意志的内心立法,这是他解决现代问题的出发点。而这一出发点源于他对现代性的自觉意识:正统天主教信仰的衰微和个人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因此,哈贝马斯说黑格尔是第一个把现代性作为哲学问题来思考的哲学家。个人自由与权利、民族精神和自然伦理、伦理国家和世界历史,都必须放在现代性的处境中重新思考。这一思考不是切断历史,而是在历史中发现其真正的生命力。通过对《耶稣传》的重写,他形成了不同于康德的伦理视角:爱、生命、精神这些伦理的东西,是克服外部世界二元分裂的力量。

在伯尔尼时期,还有一部论文残篇必须交代,这就是《德国唯心主义最早的系统纲领》(1917年才经罗森茨威格整理出版),这篇论文是最早的一篇关于“德国唯心主义的体系纲领”,提出从神话建立审美的宗教,实现德国哲学的革命。但这篇论文究竟是黑格尔写的还是谢林写的,甚或是荷尔德林写的?一直到现在学术界争论不休。谢林研究者认为美学、神话是谢林思想最重要的特征,普遍认同是谢林的论文;黑格尔研究者把它归属于黑格尔,荷尔德林研究者把它归属于荷尔德林,可见确实是一篇相当重要的早期文献。

03

法兰克福时期

黑格尔法兰克福时期(1797-1800)也相当重要。在荷尔德林介绍下,黑格尔终于离开了伯尔尼,来到了法兰克福这座大城市,特别是能够与好友同学荷尔德林在一起,虽然依然干的是家庭教师工作,但对于他的哲学思想的发展特别有利。这几年当中发生的最大事件首先就是谢林在费希特提出“知识学”之后,迅速提出了超越费希特知识学的“自然哲学”方案,因而被歌德看中,帮助他在1798年24岁时就“一步登天”直接成为耶拿大学的教授。第二件大事就是黑格尔父亲在1799年去世,他对于妹妹更多地关照。第三件事就是黑格尔撰写了《基督教精神及其命运》。第四件事就是康德公开发表《关于费希特所著〈知识学〉的声明》,说费希特的“知识学”根本不是对他哲学的发展,跟他的哲学没有关系,两人公开决裂;费希特不仅像往常批判康德哲学那样继续批判康德的物自体,甚至批判康德本人并不理解康德主义,指责康德头脑不健全等。

黑格尔法兰克福时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宗教哲学上对康德道德神学的超越。总体上,黑格尔这时所写的《基督教精神及其命运》依然像是从前那样基于康德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是从道德上论证宗教的在理性上的可理解性和必要性。但黑格尔推进了在此之前所有他自己的“早期神学”思想,学术界把黑格尔这时的宗教思想概括为三个原则的确立,即爱的原则、生命原则和精神原则(2)。这三大原则都预示着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宗教观的超越和对他早年提出的“民众宗教”的超越:“他自己不得不承认,以他民众宗教的建议真正的问题不可能被解决。基督宗教、尤其是在其由康德所启蒙的版本中,不可能从根本同生活世界和历史从根本上做出所要求的调和”(3)。这三个原则也就是其早期探索,尤其是其宗教的总结了。

04

耶拿时期和班堡时期

耶拿时期(1801-1807)和班堡时期(1807-1808)。耶拿时期是重点,班堡时期短暂,仅仅是“落难”后的“驿站”。法兰克福时期总结出的解决现代宗教与哲学的三大原则一到耶拿马上就被谢林的魅力所压倒,因为黑格尔到耶拿以后,正是谢林《先验唯心论》出版后在学界盛行的时期。谢林在该书中,把他之前“自然哲学”中的“自然”与来自于费希特知识论的“自我”哲学这两大作为“客观”和“主观”之“本原”综合为“同一性”的“绝对”(Absolute),这给了黑格尔攀登哲学高峰的梯子,以此取代爱、生命与精神作为回归一切相分对立之前的“本原”。在“绝对”中,主体—客体、理想—现实、观念—实在、本体—现象统统和谐为一,混沌未分。他因此后来在《哲学史讲演录》说,只有“绝对”才是哲学的真正基础和门槛。

黑格尔成熟的哲学体系形成于耶拿时期。他首先通过第一本专著《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1801年)确立了以“绝对”为立场,超越康德和费希特所形成的二元论世界观和主观主义。费希特的知识学和谢林的自然哲学,是为超越康德而提出的新的哲学范式。从后来康德公开声明费希特的知识学不是对他哲学的发展来看,他是根本不认同费希特知识学的。很遗憾,我们始终并不知道康德对谢林的自然哲学家究竟持有何种看法。黑格尔以这两位当红哲学做比较,是他对现代世界之问题和出路的一次思想诊断和处理方式。他没有简单地选择站在谢林一边,但谢林的“绝对”比费希特作为“主观的主客同一体”的“自我”更合黑格尔的心,因为他深刻领悟到谢林的回返本原之路更为彻底,不只是回到主观性的本原:自我,而是返回到万事万物的本原:绝对,才能真正解决现代的困境。但他也并非完全赞同谢林,不过,如何走出一条不同于谢林的哲学道路,是他一直在思索的。

在这一时期,黑格尔还有其他一些重要著作,其中1802年完成了他第一篇自然法方向的论文(一般简称为“自然法论文”),标题很长:《论自然法的科学处理方式,它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实定法学之关系》;同时还有另一篇手稿(20世纪初才被整理出版):《伦理体系》,这两本书堪称黑格尔柏林时期(1818-1831)《法哲学原理》的雏形。在“自然法论文”中,黑格尔批判了近代所有的自然法思想,把霍布斯、洛克、卢梭甚至普芬道夫的自然法学说统统归结为“经验主义自然法”,把康德和费希特的自然法思想归结为“形式主义自然法”,认为他们都以知性思维没有正确阐释“自然法”既是事物的自然本性,又是事物之本质的理性规定,而只有作为事物本性的理性规定,法才具有自然正当性,才是“理性法”以事物的“本质规定”来范导“事物”成就自身的天性与天命。对自然法的正确理解,需要哲学的辩证思维。在辩证思维中,“自然”就是“自由”,“自然法”因而就是“自由法”。后来《法哲学》中的“法作为自由意志之达在”这一著名定义,在《自然法论文》中就有了端倪,但确实没有明确这样表达。他所表达出来的,是把“自然法”作为“伦理上的绝对”或“绝对的伦理总体”,这依然是在坚持谢林的哲学立场。而这一“绝对伦理”在古希腊是“正义”,在现代则是自由和正义的结合。自然法既然在起点上作为“绝对伦理总体”这一抽象的规定,那么通过把“伦理”作为“第二自然”,“伦理实体”所实现的自由状态于是就成为自然法的实现状态。他就是这样,在现代条件下通过发展亚里士多德潜能—实现学说,实现了对自然法的辩证思维,既奠定了现代的伦理原则,也明确了现代的发展目标。在保证个人自由的条件下,确立个人和整体的一致性,确立伦理和自由的统一、个人自由和普遍正义的统一。

05

纽伦堡时期

而当代学者的评价是这样的:“但在黑格尔将整个体系事实上带到一个新的科学的秩序之前,他显然感受到了,需要阐明科学的真正基础”。由此看来,《逻辑学》是以《精神现象学》终止的地方“绝对知识”这里开始的,它从人类最一般的思维方式上阐明那些具体地构成绝对知识的逻辑机制究竟是怎样的。由此我们就能从总体上理解,为什么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由“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组成的概念推演体系。因为这是“绝对知识”具体地构成自身的纯粹思维概念次序,是逻辑上的次序,而非时间上的次序。这种逻辑次序揭示了人类思维由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思维历程。它既不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也不是康德的知识构成的先验逻辑和当今语言分析逻辑和数理逻辑,而只是属于哲学的辩证思维的逻辑,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结合为一体,是真理自身由抽象达到具体的真理的逻辑,因而也是事物本性之存在显现为人类意识(知识)的“客观”逻辑,其在“逻辑学”上的革命意义至今仍然有争议,尚未被完全认识到。

耶拿时期黑格尔还写作了《知识与信仰》和《耶拿体系构想草案》I、II、III,都显示了黑格尔立志作为一个大哲学家的抱负。他不只是为了某一个部门哲学在思考,而是力图把哲学作为一个体系在建构,因为在他看来,真理就是一个体系,而哲学只有作为体系才有可能是一个真理的体系。所以,逻辑学、形而上学体系是纯思辨的体系,阐明“真理”的思维逻辑;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作为“应用逻辑学”,是通向知识和实践。这样的体系结构,慢慢形成了。只不过,在黑格尔明确地把其哲学体系按照“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确立下来之前,他设想的只是以“意识”为引线的人类精神的“存在”体系,这就是《精神现象学—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这是黑格尔耶拿时期最为重要,也是其整个哲学最为重要的经典之一。

把哲学提升到“科学”是近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康德哲学提出的重大课题,黑格尔的哲学理念也沿着这一目标而努力。黑格尔从1805年开始写《精神现象学》,于1806年拿破仑大军占领耶拿时就已经完成,1807年3月出版。它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独树一帜的哲学家。黑格尔在这部巨著中划时代地提供了一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即作为人类精神的“存在史”,因为意识任何时候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Bewu?tsein)。黑格尔把“现象学”直接表述为“意识之经验的科学”。既然“意识”是“被意识到的存在”,那么关于“意识的经验”也就是意识对各种不同“存在”(作为意识之对象)的“经验”,这种“经验”也就是“意识自身的经历”,是把被意识到的“对象”“呈现”或“显现”(scheinen)为“现象”(Erscheinung)的“知识”,这种呈现出来的知识即“科学”。我意识到“天空是蓝色的”,我的“意识”把“蓝色”“呈现”为一个阳光明媚的天空所呈现出来的色彩,于是我们就具有了关于“蓝色”的“知识”,把这样的知识作为“经验的科学”逻辑地表达出来,就是“现象学”。所以,关于“精神”的“现象学”也就是关于人类“意识的经验之科学”。其核心是通过“意识”把“被意识到的对象”“呈现”出来,以构成“精神”之“现象”。所以“精神现象学”既是人类意识的形成和发生史,也是人类精神的形成和发生史,同时也是精神现象的存在史。人类意识发展分为5个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这3个阶段属于主观精神);精神(即客观精神);绝对精神。《精神现象学》包含着黑格尔后来创造的庞大体系的基本纲要、萌芽和雏形,同时,后来黑格尔在《逻辑学》《哲学全书》尤其是其中的《精神哲学》中对其“哲学体系”的重新阐明和《精神现象学》的不同定位,都使得学术界对《精神现象学》产生迷宫一样的感受,形成了非常多样和复杂的阐释。

06

海德堡时期

海德堡时期(1816-1818)黑格尔开始了教授生涯,德国的教授不像今日中国教授以课题和发表论文为主业,而是以给大学生上课为主业。黑格尔在海德堡大学给大学生讲授了哲学史、法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他为这些课程编写出的讲课提纲,被冠之以《哲学科学百科全书概论》(一般简称为《哲学全书》)于1817年出版,后来在1827和1830年重版了两次,并作了重要修改。除了这一标志其完整哲学体系的著作外,黑格尔还发表了政论文《评1815年和1816年符腾堡王国等级议会的讨论》(一般简称“等级会议”论文),坚持要从自然法立场确立君主立宪制,批评邦议员们从实证法立场要求恢复法国革命前的旧法制的错误要求。

《哲学全书》把哲学体系分为“逻辑科学”(第19节到244节)、“自然哲学”(从第245节到376节)和“精神哲学”(从第377节到577节)三大部分,这种区分是将现代哲学的“科学”要求嫁接在自斯多亚(也称之为“斯多葛”)学派以来确立的人类知识体系概念上:逻辑学、自然学和伦理学。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也接受这一科学体系概念,称逻辑学为研究人类纯粹思维规律的科学,是形式化的科学,而质料化的科学只有两门:物理学(等同于“自然学”)和“伦理学”,前者研究自然的因果律,后者研究自由的因果律。黑格尔一直追寻哲学作为科学体系,显然也是在这一脉络之上,只是他不认为逻辑学是形式化的科学,而是规定为“纯粹理念的科学,这就是在思维的抽象要素中的理念的科学”,它是存在与虚无的逻辑学、生成变化的逻辑学、普遍与特殊的辩证法。哲学作为这样的“科学体系”,也就是整个人类的知识总体,康德所追求而从未完成的作为人类知识总体的形而上学体系,也就在黑格尔这里出现了,而且是作为“科学”而出现。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完成”,也是整个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完成”。

07

柏林时期

柏林时期(1818-1831),黑格尔被任命为普鲁士王国首府柏林大学教授。他起初看到的是一个有改革起色的普鲁士,支持他的是教育大臣、改革派人士阿尔腾斯泰因。在改革派主导下,普鲁士确实在适应世界潮流改革自身;拿破仑法国政治制度和英国经济制度,这些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制度,都在普鲁士有了一定的尝试与改革,所以,黑格尔改变了以往只把他家乡符藤堡的“士瓦本”视为“可爱的祖国”而厌恶普鲁士的态度,希望能在柏林这个新的政治文化中心能够同时成为科学与哲学中心,建立起一个“思想的自由王国”。当然这是改革与反改革、革命与复辟并存的时代。新世纪的曙光与旧秩序下的既得利益无时不在进行明争暗斗的较量。他到柏林后表面上的风光与实际上与普鲁士当权者的貌合神离也一直主导着他的生活。他的哲学在登上高峰之后也遭到非议,在作为“官方哲学家”的错误印记下,实质上也被告密,引起普鲁士当局的不满,甚至得到当面的和书面的警告。哲学这一自由的学问,只要还是作为官方的工具,就不可能按照其自身该是的那样发展。任何直觉不自觉试图成为官方哲学家的人,也必然承受着政治这个残酷镣铐的命运,谁也别想留给自己的只有幸运!黑格尔死后迅速被当作“死狗”,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黑格尔在柏林时期公开出版的著作只有《法哲学原理》,它的主标题本来是法哲学课程的名称:“自然法与国家学”。这门课程已经在海德堡大学讲过两次,黑格尔到达柏林后几乎每年都讲授它。他在柏林第一次讲授法哲学是1818/1819的冬季学期,而《法哲学原理》第一次出版是在1820年10月,虽然出版扉页上写着1821年。这本来也是为了“自然法与国家学”课程而发给学生的课本。由于黑格尔是国王任命的教授,到柏林后的第一部著作当然备受瞩目,但是,1819年春普鲁士发生了所谓大学生“政治谋杀”的问题,前校长著名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和黑格尔都被作为大学生的精神领袖参加了大学生的集会,因而受到牵连和怀疑。政府颁布了“卡尔斯巴德法令”对新闻出版进行严格的审查,使得《法哲学》的出版一度推迟。

后来的研究也表明,黑格尔在许多方面,诸如“君王权”“国家”等“敏感”章节是经过了文字修改而得到审查官满意后出版《法哲学》的,所以,对照黑格尔在“法哲学”课程中的口头讲述,特别是海德堡时期和刚到柏林的1818/1819的冬季学期的“讲演录”乃至1824/1825年的“讲演录”都可以发现,黑格尔的真实思想并没有完全反映在1820年的《法哲学》之中。因此,德国法哲学家伊尔廷(Karl-Heinz Ilting)对1820年版《法哲学》的权威性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为了客观地反映黑格尔法哲学的真实思想,他编辑出版了《黑格尔法哲学讲演录1818-1831》,收集了黑格尔从1818年开始一直到他1831年去世前的每一次法哲学讲课的学生记录稿。在该书中,伊尔廷把黑格尔的哲学文献对照地加以呈现,并对这些讲稿的背景、黑格尔政治和思想的变化作出详实的“评论”,这是献给学术界研究黑格尔法哲学最为珍贵的史料。

在柏林大学,黑格尔还开设了“宗教哲学”课程。在他去世后,后人按照其口授内容编辑出版了《宗教哲学讲演录》。我们上文已经减少了黑格尔早期从康德启蒙主义的道德宗教出发对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批判。黑格尔后来形成了他自己以爱的原则、生命原则和精神原则来阐释基督教的宗教哲学思想。而在柏林时期,黑格尔对基督教的批判大大减弱。他与《精神现象学》中把艺术、宗教和哲学作为绝对精神发展的三阶段相适应,强调哲学与宗教的和解,认为它们都是绝对精神的表达,只是宗教以启示和信仰来表达,艺术以表象来表达,而哲学只是以概念理性思辨地表达。在这一对绝对精神的“表达”中,宗教高于艺术,却低于哲学。这一“高低”的标准是“认识论的”,宗教也是一种认识方式,即以“表象”认识“绝对精神”,以“思维”把握“神”。他排除人格神,反对对神的盲目崇拜和施莱尔马赫强调的宗教是对上帝的绝对依赖感。因此,黑格尔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他的宗教哲学确实也确立了一种不同于康德、施莱尔马赫的现代宗教观,影响十分远大,同时在他死后,也是促成黑格尔学派分裂为左派和右派的一个重要原因。

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还讲了6个学期的哲学史课程。他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哲学思想与哲学史统一起来。他反对把哲学史看作是客观的、材料的堆积,认为哲学史是“哲学本身”在不同时代中的发展。无哲学则无哲学史,无哲学史哲学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哲学史可以说就是哲学本身,哲学不可能离开哲学史而成为哲学。黑格尔力求使哲学史成为科学,主张哲学史中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他把历史的原则贯串于对哲学史的考察,把哲学史理解为完整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是统一的真理得到认识的过程,其中的多样性、差异性和特殊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哲学史上的多样性对于真理的认识即理念的实存化不仅绝对必要,而且具有本质意义。他的《哲学史讲演录》使得哲学史本身成为哲学的一个“学科”,推动了19世纪后期所有哲学史写作的发展,达到了前人未曾达到的新高度。

注释

(1)雅克·懂特《黑格尔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3页。

(2)(3)参见Martin Gessmann:Hegel,Herder,Freiburg.Basel.Wien,S.26-39,S.27.

(4)这些讲稿现在被作为《黑格尔全集》讲演录版,第10卷,中文版已经由商务印书馆2012出版。

(5)海德格尔《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赵卫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4页。

王阳明的哲学思想和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有何不同?

【原创回答】所有的不同都建立在语言的不同这个基础之上。王阳明说古汉语,黑格尔说德语。两种不同的语言,看到的东西就不一样,评价就各一。

比如,王阳明最重“心”这个东西,在王“心”不是概念,否则不能活动。而黑格尔从没有说他的思想核心是“心”,黑格尔自己强调“绝对理念”才是基础。用最通俗的例子来说,王阳明的“心”可以放冰箱里,而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就不能放冰箱里。

再说一个本质区别,王阳明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子学中的儒家,其思想,乃子学(个人学说非经部经典)中之一。而黑格尔在德国属于德国古典哲学范畴,其哲学还是当时官方哲学。如果按照思想排列对应对位来看。中国历史上的经部作品的地位与西方哲学的地位相当,当然我这里指它们之间的地位相当。两者在思想的形态上,内容方向上毕竟是不同的。

黑格尔哲学起点的“合题”

黑格尔哲学起点的“合题”

加拿大著名的社群主义哲学家查尔斯.泰勒在其梳理黑格尔思想的思想史著作《黑格尔》中曾经这样判断黑格尔哲学的核心部份:

单纯的生命之流和蕴含在合理意识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分离的统一。这或许是黑格尔体系中核心的,最“令人头痛的”的理念......它使他从与其分享着某些渴望的那整整一代人中脱颖而出。

这样的一段话里我可以发现这样的两个问题,一个是“生命之流和主客体分离的统一”另一个问题是一代人的渴望,渴望即是这种统一的渴望,而渴望之下蕴涵着两个渴望“表现主义的渴望”亦即“单纯的生命之流”和“主体和客体分离的统一”的渴望亦即激进自主性的统一。

一:两种对立的渴望

在《黑格尔》的第二章“黑格尔的旅程”的开头,查尔斯.泰勒为我们描绘了这样的一幅画面,在18世纪八十年代黑格尔进入图宾根神学院后,被表现主义的思潮所打动,“在希腊。一幅人与人自身同一,人们在社会中相互同一,全体和谐的生活画面为他拟定了一种典范的生活形式”,何为表现主义的思潮呢?表现主义是一种“世界即文本”的思路,是一种“神人同形”的假定,泰勒在书中曾经举过一个非常典型的被伽利略为代表的近代科学所拒斥的例子,一种由人身体有七个小孔,金属有七种而断定行星有七颗的判断,这是一种意义秩序和终极原因相统一的理念,这种哲学的源头是柏拉图和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这个秩序的沉思是人的最高级的行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第一次的将实体确定为神,最高秩序即是神性,而人的形而上学的思考,也就是为了达到这种人神同一的境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发现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最终可以得到由质料到形式的完满的实现的,这是由形而上学中对于宇宙秩序亦即神性的终极思考所得到的,这种表现主义的传统落实在了古希腊的陈邦之中:

古希腊城邦似乎提供了现代人已经令人惋惜地失去的榜样……公民不仅拥有最高程度的孟德斯鸠意义上的美德(vertu),他们时刻准备着为了他们的城邦奉献出他们的一切;而且他们还精于安排他们的生活,并且在生活中找到表现自己的机会/同一于城市。在城市中得到表现的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因此古代城邦把最充分的自由和最深刻的公共生活统一了起来,它因此成为了表现主义者的理想

按照如同莱布尼兹“预定和谐”之路的表现主义其核心就是大全,统一与和谐,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整个哲学的整体性原则与目的论的统一,泰勒这样总结了表现主义的渴望,“要求统一、要求自由、要求与人融合、要求与自然融合”。

这种传统的观念在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之后终于被另一种渴望所压制,这就是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激进的对象化的渴望,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在英国法国,17世纪科学的发展,伽利略和牛顿促成了洛克、霍布斯、笛卡尔的“认识论转向,知识论转化为了对于人和社会的关系的思考,在更激进的倡导者手里变成了一种彻底的原子论和机械论和唯物论,在伦理学领域演变为一种激进的唯物主义,爱尔维修,霍尔巴赫,休谟和边沁就是代表人物。

表现主义的传统成为了被摧毁的对象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和宇宙观遭到了布鲁诺,伽利略的攻击,经验主义的教条确立了偶然关系潜在的取决于经验的观察,那种表现主义寻找意义和秩序的活动被理解为了人的既可悲而又可理解的弱点,是人的随心所欲的品性。科学的真理和发现需要一种严肃的品格,一种被培根称为“人心灵幻想”进行英勇斗争的精神。泰勒也认为这是一场现代自我观念的转折,是笛卡尔对于自我存在的证明,去除秩序意义的过程也就是去重新规定自我的过程,笛卡尔对于自我存在的证明所要做的也就是为近代哲学确立黑格尔所言的“地基”和“大陆”亦即“自我意识”,正如黑格尔所言“近代哲学所达到的第一个原则,亦即古代哲学所达到的最后一个原则即自我意识的确立”,这种主体性的确立紧接着带来的就是人不在作为宇宙秩序下的自我呈现,现代的自我观念在古代的伊壁鸠鲁哲学和怀疑论中找到了养分,自我摆脱了所有的秩序的束缚。

人们排除了终极原因和秩序,把握住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再加上现代世界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日益的“祛魅”(马克思.韦伯语),一切在十八世纪达到了高潮,随着启蒙运动的激进的对象化,最终,宗教发展“世俗化了的”,艺术世界“对象化了的”,有了坚定的哲学和科学的基础后,政治学上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统一了整个时代,洛克,霍布斯,边沁们可以随心所欲着对人按照唯物主义的原则做兽性占有的解读,整个的思潮泰勒评价道是“科学重建世界的最狂妄的乌托邦希望。“

自我意识即是代表着人自身的对象化,人成为了一个异在的对象化了的存在,获得的自由也不过是卢梭所言的“在枷锁之中的自由”,所以在激进启蒙化的时代法国卢梭首先提出了回归自然的口号这或许与卢梭的古典倾向有很大的关系,而这曾被布罗姆激动人心地称之为“turningpoint“转折性的一幕,然而卢梭毕竟是在法国的启蒙传统之中,所以卢梭的这种反潮流的思想被吞没在了英法激进的启蒙浪潮中,它的思想史意义是从后思索的。

然而启蒙运动在德国就有了自己的思想风气,激进的启蒙是在假定了人的主体性和力量的齐列信心中发展了起来,然而正如泰勒所言这种“信心”却并不存在于资产阶级缓慢的发展,在宗教上体现在了由埃克哈特到丢勒经过泼墨的虔信派的宗教,虔信派在一开始就与法国的标准的启蒙运动有了鸿沟,它促成一些最伟大的启蒙运动者的思想,比如莱辛的《智者纳坦》是对超越教条差异,独立于“冷漠的书本知识”的某种理性的和人道教的一份呼吁书,那种宗教既有来自启蒙运动的理性,又有来自虔信派的灵性因素,而《智者纳坦》对于青年黑格尔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随着这种虔诚派的理性因素,在德国的启蒙运动中,表现主义思潮的渴望得到了最充分的表达,这种表达在赫德尔那里得到了集中的表达。赫德尔激烈的反对启蒙运动的人类学,他认为这是一种人性“对象化”的过程,反对把精神分解为不同的官能,反对把人瓜分为肉体和灵魂,反对脱离情感和意志的精细的理性观念,赫德尔激烈地反对一切“对象化”的理论,包括从霍布斯到孔狄亚克的语言学意义理论,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又被重建了起来,生命是一个表现,是一个意图的实现,某个理念的实现可以被理解为了自我的实现,然而正如泰勒所言“这种观念是现代的,它超越了亚里士多德显示了和莱布尼茨的关系”。

莱布尼兹的单子观念是自我展示的主体观念的胚胎。但是对赫德尔和赫德尔之后最重要的哲学家是斯宾诺莎,尽管斯宾诺莎看起来远离表现主义的主体性观念,然而整个启蒙运动把斯宾诺莎推向了普遍生命力的某种的泛神论,有限的主体迎合了普遍生命力的一种泛神论。最终在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的哲学支持之下,

赫德尔的如下理念:我的人性是独一无二的,而不是均等于你的人性的;这种独一无二性只有通过我自身才能得到揭示。

表现主义的渴望在赫德尔这里得到了最激烈的表达。

表现主义的思潮被看作是人性的对象化活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要通过表现主义创建人的主体性,然而作为潮流启蒙运动也开始创建激进自由的道德主体性,由卢梭开始,最重要的是伊曼努尔.康德。重建激进自由的道德主体是康德哲学的重要动机。康德采用了一个产生影响的策略,以先验论证来定义主体。经验回溯到了经验的主体即“我思”的主体。经验世界分裂于终极实在,同终极实在的分离对于康德的后继者来说是不可忍受,但是这种分离对于康德而言挽救了道德主体的核心统一和自由。对于康德的理解在激进的意义上,自我是自由的,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的存在,而是作为一个纯粹的,道德的意志,自我是自我决定的。“自律”即“合乎道德的生活等同于自由”,这是“自律”,这是康德哲学最激动人心的伦理学观念,自由在与嗜好的对比中得到了规定,康德的哲学没有解决嗜好和理性的终极对比,这受到了黑格尔的嘲讽,但是不管怎样一种贯彻到完美的激进自由的表达,是启蒙以来激进对象化的渴望的最强音,在承认尘世的神圣性不可能达到的前提下,在回避完美而斗争的无止境的任务的前提下。

这样两种渴望在赫德尔和康德那里被推向了各自的极端,另一个层面的渴望出现了,一个属于费希特,谢林的渴望,属于早期浪漫派施莱格尔,荷尔德林,诺瓦利斯的渴望。当然也是属于黑格尔的渴望,这个渴望是一个“合题”,赫德尔和康德的“合题”。

二:一代人分享的渴望与黑格尔的脱颖而出

在说清楚了两个“渴望”-表现主义的渴望和启蒙激进自由的渴望之后,我们应该说一下那个“统一的渴望”,“蕴含了上面两个渴望的渴望”,那个在文章的开头里“被某些人所分享的渴望”。

在泰勒看来,对康德的后继者来说,问题变得敏感,“因为他们既被康德的激进自由深深地吸引,又被人的表现主义深深吸引”

当然两种观点之间存在着深刻的亲和力,正如泰勒所言“表现主义理论把我们引向了自由状态下的人的圆满,这种自由正是自我决定的自由,而不单单是独立于外在的影响。但是,最高级,最纯粹,最无条件的关于自我决定的自由的见解是康德的见解。”费希特最明确的表达了这种指导思想:

对哲学而言的两个基础之间的选择:一个以主体性和自由为基础,另一个以客观性和实体为基础。

当然二者之间的冲突也同样深刻,康德的激进自由只能以同自然的决裂为代价才成为可能,而其发生于自身内部的感性和理性的分离,其激烈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唯物论者,功利主义者和启蒙运动者曾经梦想的程度,这与表现主义统一,和谐的渴望是截然对立的。

正如泰勒所言“法兰西人革命化了政治世界的地方,德意志人开创了一个更高的文化纪元”,面对这样的对立,德国的天才们要完成这一对立的统一,要完成一场精神的革命,渴望被分享,而在这被分享的渴望中,黑格尔脱颖而出。

所谓的分享渴望,其实质以逻辑学的方法进行表示,就是在表现主义主体性和激进启蒙对象化两个对立的命题下,寻找一个“合题”,可以说自康德以降的思想家们都在构造这个“合题”。

统一的理念的开端就是康德的第三批判,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表达了对于哈曼的回忆“一种说法(……)按照这种说法,大自然通过他的美的形式形象向我们诉说”,这被看作是统一的开端。真正担负起这个使命的则是18世纪90年代的一代人,两个端点被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了统一,早期浪漫派的代表施莱格尔找的合题是“歌德和费希特的统一”,“前者代表美和和谐的最高境界,后者的哲学是对自由和自我最崇高的表达”,施莱尔马赫和谢林要求的则是康德和斯宾诺莎的统一,主体与大全(Theall)的统一。

陈述这种统一的方式正如泰勒所言即是:”根据历史“,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温克尔曼以来,一代德意志人对于古希腊的推崇备至,希腊人是表现主义的完美典范,”做一个人只要顺乎自然就行了“(《黑格尔》),随着希腊美丽的综合的死亡,现代人面对理智与情感和直观的脱离,不得不想他自身开战,完成了激进自由的过程”,所以“根据历史”,“合题”可以被看作是延续下来的对于古希腊之美的强烈缅怀,和一个复兴的筹划,而这一点在谢林、施莱格尔、青年黑格尔、荷尔德林以及许多其他人身上都可以发现,然而他们很快发现,“依据历史”的复兴是不存在的,因为“希腊人的总和统一是非反思的,反思开始于人自身的内在分离,新的统一又要“充分活的反思意识”的悖论是无法解决的,所以正如泰勒所言,这种“根据历史”的缅怀的统一和复兴的统一,恰恰精准表达了激进自由和必然表现之间的对立和屏障。

所以“统一”真正而伟大的开始就是的德国的十足的唯心主义,从康德最具天分的年轻弟子费希特开始,费希特的哲学是从拒绝与康德“自在之物”的分离开始的。他想要将世界主体性同一于有限的主体性,从而形成一个包罗一切的主体,而在这个终极主体之中上帝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一切都来自于康德道德主体对于至上性的宣扬。费希特的学说激动人心,分离的痛苦因其自身最充分的发展而得到扬弃,但是在费希特的哲学之中,认识主体仍然需要一个被认识的对象,尽管他完成了泰勒所言的与康德哲学的“壮观的分离”(《黑格尔》p55页),但是他也依然没有完成被康德所回避的问题,自然和自由意志的统一的问题,所以最终费希特没有把两个理念进行统一,而合题之所以没有被构造,就是因为必要表现得要求在费希特的哲学中无法得到满足。

而在19世纪统一这两个理念、构造“合题”的代表人物变成了浪漫派,浪漫派既不满意“根据历史”的方法,也不继续以费希特为代表的在高昂康德道德主体性的基础上的构建有限统一性的纯粹形而上学的方法,他们的目的是使人返回自然,与自然完成内在的和外在的统一。正如泰勒所言“他不得不接受无意识的、无反思的事物的召唤,倾听本能的呼声,才能达成同它们的和谐关系”,所以浪漫派考虑现实和自然就是根据盲目驱力和非理性事实,因此对于浪漫派而言,激进自由和必要表现的统一必须是:“自我与某个精神存在和力量建立关系”(《黑格尔》第59页),所以为自然构造一个“精神原理”,成为了浪漫派哲学家的必由之路,这样为自然设定

精神原理的活动就是一个有限主体性和宇宙精神活主体统一的过程,这就是一种费希特和斯宾诺莎的综合,因为康德哲学对于主体的有限性的规定在费希特那里被推向了极致,而宇宙精神的原理对于自然的奠基活动则可以从斯宾诺莎那里的哲学找到。

对于青年浪漫派而言,他们在费希特的哲学里找到了依据,自由的,创造的主体性观念被吸收,但是他们也摒弃了费希特严格的道德意图,施莱格尔甚至认为费希特哲学的创造物是一种“讽刺”,而他们出色的从其中摆脱了出来,在加上狂飙突进运动中席勒《美育书简》的主导直观和波墨、斯宾诺莎和歌德对于自然的见解,浪漫派形成了与自然融合、与生命融合的宇宙诗学,这一切在施莱格尔的《雅典娜神殿断片集》,在诺瓦利斯、荷尔德林的长诗里得到了酣畅淋漓的表达。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表达浪漫派为实现理念的统一而构造的合题,“创造的主体性的激进观念同他们自己的关于自然的诗的见解的统一”,而给予这种合题最深刻哲学表达的思想家就是谢林。

谢林对于自然哲学的理解是将自然的无意识的主体性纳入到最充分的主体性中来,是让有意识的主体性扩张融入到自然之中,而这要从艺术中获得,艺术是意识和无意识的合一点,是自由和自然的合一点,自然和意识都被奠基在了主体性之上,这就是浪漫派诗意见解的哲学表达,施莱格尔和诺瓦利斯都曾认为自然是被遮蔽的精神。

浪漫派和诺瓦利斯将后康德发展思想同表现主义理论联结了起来,唯心主义哲学看起来已经很好的解决了理念的统一的问题,经过康德、费希特、歌德、席勒、浪漫派和谢林。

这样完美的“合题”的构造直到黑格尔的出现,才受到挑战,而正如泰勒所言,正是这独特的合题构造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起点。

在分享关于统一的渴望的一方面,黑格尔与浪漫派是一致的,与谢林是一致的。而黑格尔思想中“某种确定的严峻性和影响力”是他与浪漫派和谢林的根本分歧,所以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核心的观念是“绝对是主体”,而不是像浪漫派和谢林那样神圣化自然和绝对主体,因为在黑格尔看来,这样统一激进自由和自由表现的方法并不连贯。

对于黑格尔而言,表现主义绝不仅仅是人全面的反映自然,而是宇宙精神借以完成自我表现的手段。泰勒指出,黑格尔的上帝并不是传统有神论的上帝,而只是一个精神,精神只能通过人而活着,但是人只有在把他看成是一个较大的精神的手段的时候,人才能成为他自己。

而这正是浪漫派的自然诗学和谢林的自然哲学所陷入的歧途,他们放弃了有意识的自我拥有,生命的洪流终究无法用理性来加以把握,生命再次的陷入了他律之中,合题滑向了泛神论,自身也跌入了更广大的全体之中了,于是他们又一次发现了超越自身之上的上帝,传统信仰的上帝。

于是,我们发现了这样的事实,绝大多数的浪漫派以正统的有神论而告终,施莱格尔改宗天主教,谢林后来也改宗为正统基督教。浪漫派的“合题”,不管是在施莱格尔的“讽刺”观念,或者是诺瓦利斯的“魔幻唯心主义”中,自由主体的本质正是创造性,无限的创造力,这是来自于费希特的唯心主义的观念,所以在浪漫派那里终极意义是无限变化的,黑格尔以“恶的无限性”进行谴责,这里“带着相当多的梦游者本能来运动的”(《黑格尔》第71页),黑格尔这样批评他们。

导致浪漫派们滑向了最终的有神论,正是因为他们所构造的“合题”缺少了一个维度,而这个维度时黑格尔哲学最重要的维度,那就是“理性的深度”,正是理性使黑格尔最终分裂于浪漫派,并从“分享着的渴望”中脱颖而出。

关于理性在“合题”中的地位,对于浪漫派而言是被终极排斥的,因为对于谢林而言,有意识和无意识的统一只能在艺术中发现,被返现的一定是充分直观的产物,是艺术创造力的见解,而不是被理性所充分理解的事物。但是正如上文所言,这种纯粹直观中的自身与自然的统一,一定会导致自身失落于强大的生命之流中。

黑格尔非常清楚的看到了被打破有机统一的反思统一所蕴含的矛盾:“人既要做宇宙精神的手段,又要保留他的自主性”(《黑格尔》第72页),并且明白要解决这个矛盾只能为理性开辟地盘,于是同浪漫派离开理性,而走向幻想、杜撰和艺术不同,黑格尔对于理念的统一,对于“合题”的构造,一开始就奠基在了理性之上,黑格尔所最终构造的合题,是一个由理性统摄的合题,是依赖于黑格尔产生有限性而循环到自身的无限性的观念而产生的合题。

黑格尔首先赞成浪漫派对于理性的反驳,但这被黑格尔看作是认识事物的“合理的知性”,这种分化也最终会统一,实际上黑格尔并没有放弃浪漫派关于艺术的合题,“但是艺术被贬为绝对精神通往宗教之途以及通往澄明之顶点的哲学之途中的更高实现的第一阶段”,理性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黑格尔而言,只有理性可以实现人对于精神理解和自我理解的统一。在这个起点上黑格尔开始以“难以置信的毅力和感人至深的彻底性

“(泰勒语)迎合合题的各种要求。来迎接现代文明的开始。它称为这个合题、这个渴望终极意义上的严肃论战者。黑格尔漫长的精神旅程在这个激动人心的合题的基础上,开始了艰难的跋涉。

参考文献:

《黑格尔》[加]查尔斯.泰勒著张国清朱进冬译译林出版社

《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徳]黑格尔著贺麟译商务印书馆

《精神现象学》[徳]黑格尔著贺麟译商务印书馆

《美育书简》[徳]席勒著中国文联出版社

《雅典娜神殿断片集》[徳]施莱格尔三联书店

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相对于中国人的神,外国人的上帝黑格尔心中有一个“世界之神”,它创造了这世界上一切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东西都从它那里产生,最后又都返回到它那里去。但是黑格尔所说的这个“世界之神”,并不是像基督教中的上帝那样的存在物。他把“神”理解为一种“精神”。在黑格尔看来,精神具有一种神性,它是神在世间最高贵的体现。当神在人类精神中完全展现自己的时候,必定是以一种精神的形式出现。如果神是精神,而世界又是神的产物,那么很显然,世界也就是精神的产物。但是这个“精神”,又不能等同于哪一个人的“精神”。这种“精神”是独立于我们所有人的,甚至独立于所有事物的。它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着的一种精神性的本原。这就是“绝对精神”。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括山川河流、动物植物,人类社会……都是“绝对精神”自己展开、自己实现的结果。也许有人说,这些东西明明是物质的嘛!但黑格尔就说了,你看到的只是“现象”,你得透过现象看本质———它们本质上都是精神的,这些现象都是“精神的现象”。那么,绝对精神是怎样把世界万物都实现出来的呢?黑格尔回答说,这就需要精神通过正———反———合的辩证法运动,从而分阶段地把种种事物实现出来。一开始,绝对精神是在纯粹的“概念”世界里面运动(正);然后从概念中把自己外化出来,形成了有具体物质内容的自然界(反);经过了一番折腾后,精神扬弃了自然界,结合了前两个阶段,重新回到精神的表现形式中(合)。在这个精神的阶段中,精神首先表现为“主观精神”(也就是个人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然后外化为“客观精神”(也就是人类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到最后,“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走向结合,达到“绝对精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绝对精神在经历一长串的变化后,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本来面貌来展现自己了———它的具体形态就是艺术、宗教和哲学。我们在艺术中通过直观来把握绝对精神,在宗教中通过表象或想像(一个最高神)来把握绝对精神,而在哲学中,则通过逻辑的思考来完成对绝对精神的理解。也许我们不妨这样理解,绝对精神是宇宙中一股神秘的精神力量,它按照正———反———合的规律不断地变迁,不断地生长,不断地演绎出万事万物。所以,从世界观上来看,它是一种典型客观的唯心主义立场。但是绝对精神的运动形式———辩证法,却在一定意义上揭示出了世界上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和矛盾本质。而这一点,深深影响了马克思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以及起源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他的著作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认为:“绝对观念”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结果,认为他自己的哲学就是“绝对观念”的最高表现,普鲁士王国是体现“绝对观念”的最好国家制度。所以黑格尔的哲学是为普鲁士专制制度辩护的,但是在他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提出了有价值的辩证法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黑格尔式哲学是什么哲学?

唯心论大部分与黑格尔有关系。尼采又进一步发展了唯心论并且有一部分与神论拉上了关系。比如释迦牟尼的唯我独尊就与黑格尔的思想异曲同工。都是强调世界的存在是因为人的思想存在,如果人的思想不存在了世界的存在与否就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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