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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2-11 20:05:06 admin 阅读:59

导读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方式、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22个工作日调查,核查无误的,应...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方式、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22个工作日调查,核查无误的,应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3、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6、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7、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8、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9、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方式、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22个工作日调查,核查无误的,应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3、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6、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7、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8、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9、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10、(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4、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5、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6、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9、(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10、(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2、(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13、(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14、(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15、。

四、异地婚育证明怎么开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扩展资料根据规定,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本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5、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为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对于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应当立即办理。

6、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7、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

8、办理婚育证明,实行免费。

9、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

10、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化协作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行政事务办理、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等服务。

11、并推行婚育证明、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的网上申请。

12、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安徽、“婚育证明”和“生育证”将可在网上申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婚育证明怎么开?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了,可以补办外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须携带身份证,小一寸近期照片一张(持有原来的计生证一并带上),到居委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六、怎样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了,可以补办外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须携带身份证,小一寸近期照片一张(持有原来的计生证一并带上),到居委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七、已婚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1、已婚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该在现在居住地办理。

2、准生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3、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4、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5、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6、扩展资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无工作单位,须现居住地居委会或父方单位开具婚育状况证明并盖章,婚育状况证明格式见、未婚未育,初婚未育,初婚初育)。

7、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未婚者免)。

8、户口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己婚需提供配偶户口复印件)。

9、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己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10、一寸彩照两张。

11、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准生证复印件一份(有小孩时提供)。

12、《流动人口婚育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13、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生育证。

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哪个部门办理

1、按照《流动人口管歼肢理条氏此世例》规定,流动人口婚扒改育证明由流出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九、石家庄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点击电脑中的搜索键,搜索输入石家庄网上办事大厅。。

2、然后点击其中的官网,点击打开。。

3、然后即可进入到办事大厅首页。。

4、选择其中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点击打开。。

5、点击即可根据具体的操作步骤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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