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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中心(怎么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发布时间:2024-02-21 15:14:27 admin 阅读:59

导读一、如何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食品企业首先需要进行自我评估,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认证的标准要求。 2、如符合标准,企业需要向国家绿色...
一、如何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食品企业首先需要进行自我评估,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绿色食品认证的标准要求。

2、如符合标准,企业需要向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3、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符合要求,将进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测,检查项目包括食品安全、环保、质量、可追溯等方面。

4、如检查合格,企业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认证信息。

5、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需要的资料如下、企业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

6、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资料。

7、检测报告、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提供环评报告,证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标准。

9、营养成分分析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营养成分分析报告,证明产品的营养成分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1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证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11、综上所述,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产品种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流程请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要求为准。

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13、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14、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所需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1、区级负责材料初审工盯猛作,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认证程序如下、认证申请受理及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产品检测认证审核认证评审颁证需要的费用、认证费、同一企业申报的同类别的第三个产品开始为系凯李桥列产品,以下同。

2、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8000元。

3、系列初级产品每个产品1000元。

4、系列加工产品每个产品2000元或3000元。

5、标志扰册使用费每年大概1000元左右。

6、环境检测费用大概1000-3000元左右,按规模不同费用也不同。

7、产品检测费用大概2000-3000元左右。

8、如果是国家扶贫地区的企业或国家扶贫企业可有些优惠,其他企业则应准备上述费用了。

9、总费用预计要15000-20000元。

10、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所需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三、蔬菜认定标志怎么办理

1、您好蔬菜认定标志(又称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由国家农业部门认定的优质、安全、环保的蔬菜的标志。如果您想让自己种植的蔬菜获得认定标志,需要进行以下步骤:检测:先进行土壤、水质等检测。种植:按认证标准种植,使用认证标准的肥料、农药等。检测:种植结束后,进行再次检测,确保蔬菜符合认证标准。申请:将所有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农业部门,申请获得蔬菜认定标志。如需了解更具体操作细节,请咨询当地农业部门。。

2、您好树仔菜是一种常见的药食兼用的蔬菜,市场需求旺盛。如果您想将树仔菜进入商场销售,需要进行以下认证和手续:营业执照:首先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后方可销售。药食两用认证:树仔菜作为药食兼用蔬菜,还需要进行“药食两用产品认证”,取得药食两用认证标志,方可在商场销售。商品标签:为树仔菜贴上商标标签或贴上二维码标签,并注明产品信息和来源等。跟踪管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证和手续,建议前往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同时,也要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绿色食品如何认证的?

1、您好蔬菜认定标志(又称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由国家农业部门认定的优质、安全、环保的蔬菜的标志。

2、如果您想让自己种植的蔬菜获得认定标志,需要进行以下步骤:检测:先进行土壤、水质等检测。

3、种植:按认证标准种植,使用认证标准的肥料、农药等。

4、检测:种植结束后,进行再次检测,确保蔬菜符合认证标准。

5、申请:将所有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农业部门,申请获得蔬菜认定标志。

6、如需了解更具体操作细节,请咨询当地农业部门。

五、怎样申请绿色食品大米认证?

1、凡具有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均可以提出申报。

2、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3、(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

4、(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派检查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后写出正式报告。

5、(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委托有关环境评价单位赴申报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6、(5)以上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7、(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

8、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9、(7)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10、(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

11、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12、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3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13、凡具有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均可以提出申报。

14、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15、(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

16、(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派检查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后写出正式报告。

17、(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委托有关环境评价单位赴申报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18、(5)以上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19、(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

20、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1、(7)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22、(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

23、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24、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3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六、绿色食品认证需要企业提供哪些材料,急求

1、根据著名管理专家谭小芳老师研究、申请人向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如考察合格,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4、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6、合格者,由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

7、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8、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9、 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

10、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1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12、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

1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七、绿色食品标志怎么申请

1、法律客观、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并下载《绿色食品申请表》。

2、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市、县(市、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

3、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

4、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自查、草填,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5、省绿办收到市、县(市、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定稿。

6、企业完成5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1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报省绿办。

7、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

8、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9、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

10、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

11、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12、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中心认证处。

13、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审核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

14、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15、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

16、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八、绿色食品标志如何申请

1、法律主观、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绿色食品专营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经营的绿色食品不少于总量的60%,绿色食品专柜必须全部销售绿色食品。

3、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绿色食品基础知识培训,具备绿色食品标志鉴别能力。

4、风险提示、生产经营绿色食品,应当在其包装物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5、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

6、法律客观、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并下载《绿色食品申请表》。

7、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市、县(市、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

8、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

9、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自查、草填,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10、省绿办收到市、县(市、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定稿。

11、企业完成5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1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报省绿办。

12、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

13、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14、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

15、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

16、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17、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中心认证处。

18、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审核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

19、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20、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

21、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九、如何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法律分析、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5、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7、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8、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9、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10、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11、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标志使用申请书。

12、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

13、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1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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