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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句法家的集大成者及其主要主张有哪些精选好句

发布时间:2023-12-19 11:42:12 admin 阅读:59

导读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1、法家思想集大成者是韩非子82页 (1)、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

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1、法家思想集大成者是韩非子82页

(1)、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2)、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3)、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着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4)、本篇笔者就从韩非的生平说起,聊聊在法家思想上走在韩非之前的“前人”,继而说说韩非的“法”。

(5)、“犬马是人最熟悉的东西,从早到晚都在眼前,画的不像大家立即就会发现,所以难画。鬼魅是无形的,谁也没见过,所以容易画。”

(6)、韩非结语:价值标准与理想往往因人而异,有时拒绝接受别人礼物的个人品格价值,远大于所接受礼物的物品价值。所以老子说:希企能够无所希企,不看重不易获得的财货。

(7)、李斯嫉妒韩非的才学,设计陷害于他,最终韩非死在了咸阳。

(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变法图强。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9)、战国后期,混乱已久,统一是趋势。在这种情况,谁的力量最强大,谁就有机会成就霸业。

(10)、韩昭王醉酒,和衣而睡,掌帽的担心他着凉,拿衣服盖在他身上。韩昭王醒来问:“谁替我加盖衣服的?”一名卫士答道:“是掌帽的。”于是昭王同时处罚掌帽的和掌衣的。“掌衣的忽略职责,掌帽的超越职守,两人都该罚!”

(11)、人之性,恶也,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12)、 韩非最早师从儒家学术大师荀子,当时荀子已经年届半百,名满天下,荀子在楚国的兰陵开班讲学,四方学子慕名而去,韩非也加入到求学者的行列。在求学期间,韩非结识了一名与其日后有着重要关联的同学,李斯。虽师从儒家,但李斯和韩非最后都成了法家的代表人物。荀子有着自己一套非常严密的理论,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与同门的孟子“性善论”相对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只限于食色,喜欲,好恶的情绪欲望。因此需要提升道德加以约束。

(13)、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4)、商鞅的名气成于自己制定了酷法,到最后却死于这种酷法,真不知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15)、由此可见,韩非充分肯定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并且对商鞅变法后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出自《韩非子·奸劫弑臣》)”,不过韩非对于商鞅的思想并不是一股的全盘接受,还提出了商鞅变法思想中的不足,即:徒法而无术和法未尽善。

(16)、李斯、姚贾陷韩非,诋毁他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如今您想兼并诸侯各国,韩非终究向着韩国而不会向着秦国,这是人之常情。如今您不任用他,留他很长时间才放他回去,这是给自己留下后患,不如加罪于他依法惩治他。”秦王认为他们说得很对,便将韩非交法官治罪。”李斯指使人送毒药给韩非,让他自杀。韩非想亲自向秦王表白,没能见到。后来秦王十分后悔,派人赦免韩非,韩非已经死了。

(17)、韩非结语:任何事在事先必有征兆,应在事情尚未发生前,先谋对策,绝不可忽略。

(18)、“他不忍心小鹿受苦,怎么会忍心让我的儿子受苦呢?”

(19)、母鹿跟着悲啼,秦西巴不忍,便把小鹿还给它带回去。

(20)、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2、法家的集大成者及其主要主张有哪些

(1)、韩非结语:人君对臣下的原则是:臣僚不准超越职守而建立功绩,不准铺陈言论与行事不合。如此,有职守的人便能处理好份内的职守。

(2)、韩非结语:人主听取言论,有的言论深远广大,但没有功用;虚幻无定形的最容易任意造作。所以要求实效,尘饭涂羹是不能下肚的,非回家吃饭不可。

(3)、   书籍《国家的秩序:韩非子》阐述了韩非子的法、术、势兼施的全套理论,有周密的思路,对他面对现实冷静客观、积极进取的精神,观照入微,透过《国家的秩序:韩非子》,读者深入揣摩,既能了解前贤思想的精华,也能学会取舍,有所获益。

(4)、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5)、李悝(前455—前395年),又名李克,男,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战国初期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

(6)、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7)、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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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例如秦孝公时期商鞅行耕战策略,这流派盛行于春秋战国时代,为秦国与秦朝最为采用。

(10)、说到这,就有些人认为,韩非的法家思想只是对于这三者简单的糅合,其实不然。

(11)、“待我把这碗肉羹喝光,再出兵把中山踏平!”

(12)、《韩非子·难三》记载: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意思是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来对付各种各样事情,并且在暗中驾驭群臣,这是君主深藏在心中的,而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又被称为阴术。

(13)、申不害,原本只是郑国的贱吏,后来郑国被韩国灭掉,申不害也就成为了韩国人,在韩昭侯时期,任申不害为相,开启了申不害在韩国“内脩政教,外应诸侯”的变法图强之路,而最终的结果是“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14)、韩非出身儒家,但他的思想体系却是法家。他多次上书韩废王用法家思想治国,却没有受到韩废王重视。

(15)、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在秦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治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16)、若是像后羿一般的名弓箭手,套起玦,穿上扞,操弓拉弦,准备射箭时,可能连远自越国来的客人也要争先恐后为他拿箭靶,因为毫无危险!但若是幼龄稚童射箭,则连慈母都要走避室内,紧闭门窗。

(17)、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18)、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19)、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20)、李悝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3、法家思想集大成者,是下列哪位人物?( )

(1)、申不害,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2)、韩非子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3)、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4)、邻家老头看到倒塌的围墙,也好心过来劝说:“你们的墙塌了,快修好它,不然会遭小偷的……”

(5)、韩非为何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这是因为韩非站在前人的肩上,而形成和完善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理论,他总结了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用术、慎到的重势,并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统一”的独树一帜的全新法家理论。

(6)、某官问:“以前你要惩罚他,现在又用他做你儿子的师傅,是什么道理?”

(7)、官方的禁令,捉到偷采金砂即在街市上分尸,杀死的人很多。但是偷采金砂的人还是不停……

(8)、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9)、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感到好奇,韩非这么有才华的一个人,为什么不知道避祸?他可以看清历史的走向,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为什么还要去秦国送命?

(10)、在教育内容方面,商鞅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他认为“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和厉行“法治”的人才,商鞅主张学习法令和对耕战有用的实际知识。他提出“壹教”的教育纲领。“壹教”的实质就是执行新兴地主阶级的统一教育,它的主要内容是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令、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商鞅认为:“壹教则下听上”(《赏刑》)。他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字分》)。明确指出“法”是地主阶级的生命,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对民众必须加强“法治”的教育。“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君臣》)。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论,不听;不符合法令的行为,不赞扬;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一切的言论、行动必须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为标准。

(11)、   韩非子法治公正观念要求君主和官员划清公与私之间的界限,杜绝私情、私人关系干预公共事务。韩非子一再强调“法”是“公法”,是跟“私”相对立的,反复指出,要“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奉公法,废私术”(《有度》)。他在《诡使》一篇中指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12)、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他的主张就是“法治”,商鞅劝谏秦孝公时,就明确地提出了“霸道治国”,深得秦孝公认可,他认为要强秦,必须变法,这就需要确立法的重要地位,制定法令,以此来让全民遵守。

(13)、唯有如此才能达富国强兵之道,过度遵守旧规不正视因时制的变法重要性,只会让组织逐步走向苍老,最终消失。

(14)、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列为诸子百家之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15)、“母鹿一路跟着悲啼,我实在不忍,就把小鹿放回去了。”

(16)、先秦法家思想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的治国思想,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商鞅、申不害的和慎到,韩非的法治思想就是整合了这三位“前人”的思想中“法”、“术”、“势”。

(17)、赵襄王跟王良学驾车。不久他们比赛,结果襄王连换了三次马,三次都输给王良。“你明明没有尽全力来教导我。”“技术我全都教了,只是你把方法用错了。”“驾车最重要的是要让马与车子合而为一;而驾驶者的心与马的行动也要合车速才会快。”“你比赛时,一心想赶过我,只注意我的车子在前还是在后,以致你和马车的步调不一致,所以才会失败。”

(18)、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受到秦王政的赏识,于是秦国加紧攻韩,点名要韩非为人质,韩非到了秦国,并没有受到重用,反遭同学李斯的陷害,被下狱被迫自杀而死。韩非死后,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采用,并把它付诸实践,从而一统天下。韩非的著作基本上保存在《韩非子》一书中。

(19)、(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20)、“你好大胆,敢自做主张放了小鹿,不怕我生气?”

4、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什么意思

(1)、以法治国:韩非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2)、韩非赞同“人性本恶”的观点,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并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他以法治思想为中心,对战国后期复杂多变的现实作了哲学概括,从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为秦国统一天下提供了思想武器。 

(3)、伯乐对不喜欢的人就教他鉴别千里马。对他所喜欢的人就教他鉴别普通的马。“因为千里马难得一见,获利很慢,普通的马天天买卖,获利很快。”

(4)、韩非子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很多现代的政治家都认为他是中国古代很有作为的思想家。

(5)、韩非主张培养“智术之士”或“能法之士”(《孤愤》)。这些“智术能法之士”就是懂得和坚决实行法治路线的革新人物,并且是积极拥护“耕战”政策而为它进行斗争的战士。韩非对“智术能法之士”必须具备的品质和能力做了详细的阐明:这种革新家必须是一个忠于封建国君“北面委质,无有二心”的人,并能做到“能去私曲,就公法”,“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有度》),一心一意为封建主义国家效力的所谓“贤臣”,“良将”。这种革新家应该具有“远见而明察”,“强毅而劲直”(《孤愤》)的品质。就是说他应该在思想上具备进步的历史观和变革思想;在政治上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有坚定地执行法治路线的坚强毅力和刚直的品质。

(6)、常言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虽然这不符合唯物主义,但也说明了命运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多么不顺,只要努力,总能见到属于自己的阳光,韩非正是如此。

(7)、《韩非子·定法》有云: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意思是所谓术,就是依据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位责求实际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所以又被称为阳术。

(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9)、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0)、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人,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吴起的变法活动给予他深刻的影响,因此他“少好刑名之学”(法家学说),到秦国后,在秦孝公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乡邑大治”,“国以(此)富强”,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11)、商鞅变法是当时各国变法运动中比较彻底的一次,文化教育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他指责“儒学”为“虱子”,他说:“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祸国殃民的东西,如果用这些复古主义的教条来治理国家,就会“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农战》)。敌人一来,国土就必被侵削;敌人不来,国家也必定贫穷。他同时痛斥那些“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画策》)的奴隶主贵族和儒生,必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利用“诗”、“书”作为“以古非今”的舆论工具,企图进行反对活动的时候,商鞅则坚决主张采取“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和镇压。商鞅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特别重视为新兴地主阶级培养革新变法的人才。他提出:“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所谓“游宦之民”,主要是指那些满脑子腐朽、保守思想意识的儒生及一些游食者。他们摇唇鼓舌,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商鞅认为必须加以禁止和打击。商鞅要培养和提拔的“耕战之士”,就是那些在进行封建兼并战争和发展封建经济中对新兴地主阶级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商鞅认为对待这样的革新分子则必须按“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则大胆地培养、提拔和任用。 

(12)、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著作。在这些文章中,韩非重点宣扬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社会时期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3)、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14)、当时秦国已经要统一天下,秦军大兵压境要灭了韩国,韩废王派韩非前往秦国和谈。当时还是秦王的嬴政觉得韩非是个人才,不愿意把他放回韩国。

(15)、对于商鞅的这种主张,韩非也是极为赞同,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思想,并且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出自《韩非子·有度》)”,由此可见,两人都主张“一断于法”,只不过韩非相比较商鞅来说,又增加了“赏善”的内容。

(16)、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17)、由此可见,无论是阳术还是阴术,其实都是更注重驭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臣成为了威胁君主的隐患,所以申不害认为君主不能过于相信手下的大臣,要善于用“术”来控制他们,只有如此,才能抑制臣下独断专行,从而达到稳固君权的目的。

(18)、“谢谢!但我不能接受。你把玉石当作宝物,我却把不接受你的玉石当作宝物。”

(19)、商鞅,复姓公孙,卫国人,所以也被称作卫鞅、公孙鞅。之所以叫做商鞅,是因为他后来在秦国执政十年,功劳很大,被孝公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卫鞅年轻的时候供职于魏国,在魏国国相公叔痤手下担任“中庶子”,后因不得志而西进入秦,很受秦孝公赏识。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秦国变法十年,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秦国由弱变强的转折点。至此,秦国兵众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无敌于天下,立威于诸侯。最终,秦消灭了六国,统一了天下。

(20)、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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