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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代表作(孟德斯鸠的最主要作品是哪一部?)

发布时间:2023-12-04 07:15:03 admin 阅读:59

导读孟德斯鸠的最主要作品是哪一部? 波斯人信札/企鹅经典丛书.第二辑(九久)(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惟一一部文学作品,全书由一百六十封书信组成,既是一部游记与政论相结合的小说,也是一部...

孟德斯鸠的最主要作品是哪一部?

波斯人信札/企鹅经典丛书.第二辑(九久)(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惟一一部文学作品,全书由一百六十封书信组成,既是一部游记与政论相结合的小说,也是一部哲理小说

孟德斯鸠代表作

1,唯物主义哲学家F.培根(1561~1626)反对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肯定世界是物质的。他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口号,强调发展自然科学的重要性。主要著作有《学术的进步(1605)、《新工具论》(1620)等。2,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T.霍布斯著有《论人》(1658)、《利维坦》(1651)等书,反对王权神授论,提出社会契约学说和国家起源说。他反对教皇和天主教,主张把教会置于国家和君主管辖之下,由国教管制人民。3,机械唯物主义经验论创始人J.洛克对启蒙运动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他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源泉;反对王权神授,主张立法、行政、外交三权分立,拥护代议制政府,提倡自由和宽容。主要著作有《政府论》等。4,哲学家、历史学家E.赫伯特(1582~1648)于1624年发表《论真理》,创立自然神学说,认为《圣经》荒诞无稽,理性是寻求真理最可靠的依据。5,唯物主义哲学家和自由思想家J.托兰德(1670~1722)于1696年著书《基督教并不神秘》,主张人的理性能理解圣经教义,无须借天启之助。6,唯物主义哲学家J.普里斯特利(1733~1804)则大大推动了18世纪的自由思想。1782年所著《基督教的讹传教义史》,认为三位一体、得救预定、神启圣经都是荒谬的。他于1769年发表的《论政府的首要原则以及政治、民事和宗教自由的性质》一书是18世纪自由思想的代表作,主张人民在政府中应有发言权,人民对自己的行动应有自主权,人民有为捍卫民主自由而进行革命的权利。7,英国医生和哲学家D.哈特利(1705~1757)1749年著《对人、其结构、其职责及其期望的观察》,提出身心功能一致说,对哲学和心理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勇于为真理和正义而斗争。他们甘冒身陷囹圄、逃亡异国的危险,不惜遭受种种苦难,给“天国”的神灵和世上的王权以沉重打击。他们的著述描绘了未来“理性王国”的蓝图,启发并培养了一代革命者。启蒙运动为摧毁腐朽的封建制度、确立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启蒙思想家所宣传的自由、平等、民主和法制的思想,对1775~1783年的北美独立战争、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以及19世纪欧洲爆发的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孟德斯鸠代表作

孟德斯鸠的第一部重要著作是《波斯人信札》,1721年以化名“彼尔·马多”发表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波斯人信札》是他用书信体撰写的一部作品,开创了哲理小说的先河。

卢浮一刻:从汉谟拉比到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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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法律小史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的生活方式从狩猎采集,变成了定居在一处,从事农业畜牧。

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提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论点:与其说人类驯化了小麦,还不如说小麦驯化了人类。更有趣的是,定居下来的人类反而比狩猎采集的时候过得更差,他们的工作时间更长(要除草收割),还面临粮食歉收的危险。

农民,在1万年前,可是个“新工种”,那时候的农民就好像今天的软件工程师——虽然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先进方向,但是深夜还是要来杯咖啡,面对一堆bug。工作时间不是唯一的问题,随着定居生活而来的,还有更多麻烦。当人类的祖先开始大规模群居,一个棘手问题是,如何让这么多人和谐地待在一起。

农业革命以前,一个人类部落的规模大约是几十人,那时候大家也没什么值钱的财产,最多有一些工具和石头项链啊这样的首饰,晚上扎营,白天说走就走。

农业革命之后,多余的粮食必须储存起来,为了集中人力、抵御灾害、抵抗外侵,成百上千的人们开始居住在一起,甚至形成了城市,修起了城墙。新石器时代最早的人类定居点之一位于现在的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地区的杰里科(Jericho),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了可以容纳两千人的大规模房屋群。

人多确实力量大,但是我们的祖先几万年都是小团队生活,人人互相都认识,谁也不敢作奸犯科,否则直接扔出去自生自灭。而现在一下子这么多生人聚集在一起,民事纠纷和犯罪活动开始增多。

最早的自然社会,没有财产、婚姻制度,也没有约束和保障它们的法律。人们之间关系只靠风俗来规范。风俗都是自然形成的,人们内心里是信服的,如果有谁冒犯了风俗,就会招致普遍的敌对。

那时候的人们没有“集体”的概念,犯罪是私人的事情。所以,当有人冒犯风俗、侵害他人,被害者就诉诸个人之间的残酷报复。在大部分原始部落里,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警察,甚至如今美国的印第安部落里,还存在靠个人的报复来执行正义的情况。

随着农业的发展,当像杰里科这样的小城市,变成了吾珥这样的大型城市和城邦,国家的概念也慢慢出现了。当国家取代了家庭、家族、部落,法律也部分地取代了风俗。财产、婚姻的问题就不仅仅是私人的事情了,作为城邦或者国家的成员,人们需要去国王那儿讨公道。这就好像是,街上没有强哥的时候,小明来抢劫,你必须自己打跑他,否则就只能自己认栽,但是当街上有了强哥,小明抢了你的店,你就得去找强哥主持公道,否则眼里还有没有强哥了?

文字出现后(感谢苏美尔会计们的贡献),成文的法律更大程度的取代了风俗。不过,法律一开始只是把风俗中的一部分规定下来而已,并非创造一些全新的规则。

法律的第一阶段只是把原本风俗中的“复仇”原则确定下来,比如汉谟拉比法典和摩西律法中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强哥看你被小明打断了一条腿,允许你也打断他一条腿,他不许还手。

法律的第二阶段,是用赔偿损害来取代报复,支付金钱财物代替血偿。汉谟拉比法典中制定了一个清晰的价目表,规定了多少钱可以偿付他人的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一只手臂,甚至一条命。

法兰克人在公元5世纪末确定的《萨利克法》规定,夺去他人之手、脚、眼、鼻,赔付100苏勒德斯金币。如果手还悬着,减为60苏勒德斯金币。强哥看你被小明打断了一条腿,让他陪你一头牛。

随着新状况的层出不穷,偿付时也会出现价目表里没说清的情况,会引起纠纷,需要裁决。这就进入了法律的第三阶段,由酋长、长老组成法庭对犯罪者和受害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也有些纠纷没有闹到法庭,由人们自愿和解或是接受调解。如果受害方认为判决不公,他们通常也会寻求私下报复。在公元3-5世纪,入侵罗马的日耳曼蛮族普遍就是这样解决司法问题的。

在很多场合,纠纷的裁决和惩罚方式是武力。比如爱斯基摩人那样并不致命的拳击比赛和欧洲比到死的决斗——直到近代之前,身在其中的人们都相信这种方式是十分公正的。在通过武力进行了裁决的同时,被判罪的一方也往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小明不承认打断了你的腿,强哥说你们俩决斗吧,谁赢了谁就有理。

法律的第四阶段是国家机构或是独裁者本人来立法、司法和执法。历史上的帝王都热衷于编纂法典,罗马的查士丁尼和法国的拿破仑都以法典作为自己最大的历史贡献,后者甚至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拿破仑的《民法典》作为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保护了个人财产权,经过多次修订,至今仍在使用,而且影响了多国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拿破仑并没有吹牛。

法律的第五阶段,是将这三种权力分给不同的机构来执行,也就是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提起三权分立,大家第一反应是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和美国。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先进的思想起源于法律领域的先驱,罗马。在罗马,首先出现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而且还出现了原始的陪审团和专业的辩护律师——罗马人的生活作风是乱了点儿,但是法律,我服还不行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称得上是“新罗马”。

从杰里科到汉谟拉比,从罗马到孟德斯鸠,从拿破仑到美国宪政,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演变。今天我们主要聊聊卢浮宫里的汉谟拉比法典、罗马法和法国人孟德斯鸠。

02汉谟拉比法典:代表太阳主持正义

讲到早期法律,不得不提到古巴比伦文明。古巴比伦人最为人所熟知的除了空中花园外,就是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是一个聪明绝顶、脾气火爆的青年国王,他率领部队翻山越岭,来去如风,每战必胜。他对待敌人和叛徒手段残酷,最喜欢的刑罚方式是五马分尸。

汉谟拉比的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帝国之一,他制服了两河流域的诸多小城邦后,公布了一部史无前例的帝国法典。这部法典颁布于公元前1790到1750年间。

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根高达2.25米的黑色玄武岩柱上,1902年在埃兰古国的古城苏萨(今伊朗境内)出土。三千年前,这根石柱竖立在古巴比伦的广场,周围是蓄着大胡子的人,他们仔细阅读这些条例,依此处理纠纷,而如今,它静静地伫立在巴黎卢浮宫的近东文物分部。

美少女战士的宣言是“代表月亮消灭你”,汉谟拉比法典的宣言是“我,汉谟拉比,代表太阳为你们主持正义”。石柱上端雕刻着两个形象,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哪个是汉谟拉比?

当然是站着的那个,坐在椅子上的是太阳神(Shamash),他把手中的权杖交给站立的汉谟拉比,表示:“我有点儿忙,判案的事儿就交给你了”。石柱下方四分之三的面积用密密麻麻的楔形文字记录了282条法规。



汉谟拉比法典石柱

卢浮宫,法国巴黎

汉谟拉比并没有重新制定新的法律,只是整理了已经存在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法律规则,他的法典是一部把原有风俗成文规定下来的“习惯法”。也就是我们刚才讲过的法律的第一和第二阶段。

这部法典有些部分非常先进,比如规定了精密的审判程序和私有财产,有些条文又非常野蛮,比如采用“复仇法”,让臣民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过总体来说来还是十分进步的一部法典,对私有财产十分重视,政府和官吏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也很负责。

法典末尾的一段话更是历史上任何法典所没有的:

这部合乎正义的法典是一代明君汉谟拉比所指定的,是社会安宁、政治清明的根基。汉谟拉比是万民的保护者,无论苏美尔人或阿卡德人,他都给予同等重视。

汉谟拉比之所以要制定这部法典,目的在于使强不能凌弱,在于保护孤儿寡妇,任何受压迫的,都可到正义之王的面前来申诉。

汉谟拉比希望每一个人通过这部法典,知道什么是他的权力,希望每一个人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穿越三千年的时空,站在法典石柱面前,我们能感觉到,汉谟拉比是个很负责的大哥。

03 罗马法:习惯法和自然法

汉谟拉比法典中只有少许的文献残留下来,大部分都已经随着时间而流逝掉了。各种早期的法律遗产也都是如此,对后世文明的影响力是很小的。真正开启了当代法律尤其是大陆法系的是罗马法。

法律是罗马精神的核心,在历史上,希腊代表哲学和自由,而罗马代表法律和秩序。现代科学和哲学的术语多半来自希腊,而法学术语大半出于拉丁。

罗马法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代的十二铜表法。此前的古罗马法律一直是将风俗习惯规定下来的“习惯法”,和汉谟拉比法典相似,没有新制法律,没有立法程序和机构。

公元前5世纪,在平民(plebians)的强烈要求下,罗马共和国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法律,刻在罗马广场的十二只青铜表(也就是青铜板)上,每一个表上是一种法律,因此被称为十二铜表法(TwelveTables),可惜在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的战火中全部被毁。



罗马人围观新建立的十二铜表

随着罗马人民的财富不断增加,生活质量提升,从前元老院、议会到地方首长和帝王都在颁布法令,法条的扩充速度堪比帝国领土的扩张速度。到了罗马帝国的后期,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将各种法理学家的著述和先前的政府和皇帝们留下的法律汇编起来,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查士丁尼法典直译是“民法的躯体”(CorpusJurisCivilis),被称为《民法大全》,是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

罗马法分为三部分,自然法,民法和万国法。民法是与罗马和罗马公民相关的各种法令。万国法来自罗马武力征服了大量外族领土后,向各地派去的首领所颁布的彼此共存的政令。不过罗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还是自然法。

自然法并非来自司法实践,而是来自法律哲学。自然法(naturallaw)创立了“正义”的概念,出自古希腊斯多葛主义,意思是正义高于各种人定法和政治实体。

自然法的理念意味着“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与之相对的是人定法(或者叫意定法)的“人赋人权”。自然法的教义是后来英国大宪章、法国的权力法案和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的基础。 

这个正义原则在法学中很重要的一个应用是无辜预设,是古罗马政治家和军事家安东尼的贡献,安东尼主张:凡是疑案的判决都须有利于被告,也就是疑案从无;嫌犯在罪证未确定之前不能视之为罪犯。这是文明法律的两项崇高的原则。

04孟德斯鸠:混合政府与三权分立

直到十八世纪孟德斯鸠写下启蒙运动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书中分析的话题、使用的材料和倡导的自然法思想依然都源自罗马法。孟德斯鸠的重要思想一方面来自罗马法,一方面来自分权理论的最早提出者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

在孟德斯鸠的时代,书名一般都很诚恳,《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全名是《论法的精神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

孟德斯鸠在著作一开头就重述了古罗马执政官西塞罗的自然法观点:

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在人为法确立公正关系之前,就存在着公正关系。

在这本比较历史社会学(comparativehistoricalsociology)著作中,孟德斯鸠认为,某地法律的起源、特性和演变过程,首先是由当地的气候和土壤决定,再次由当地人民的生理情况、经济活动、政府形态和宗教信仰、道德礼俗决定。他显然想将自然法和历史中假定的规律归为同一。

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他赞成两千年前柏拉图的说法,认为民主制度最终一定会陷入混乱,因而赞成专制。因为在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中,控制一切的是君主个人的意见和法律,而平民政体的唯一动力是人们的美德。当美德不再,人们的贪婪作祟,就会用自由来抗击法律,导致政体难以挽回的崩溃,权力落入野心者的手里。

因为深深恐惧着隐含在民主制度中的“多数人的暴政”的危险,孟德斯鸠在书中的大部分都偏爱着一种贵族共和政体,他认为,如果是在法治的情况下,他宁可忍受君主制。因此他提出了一种包括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内的混合政府,里面有国王、贵族和议会。

为了实现这个混合政府,他提出了那个著名的建议:一个政府里,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借用这个复杂的方法,公民的各种权力才能与政府的智慧、正义和活力相并不违。

他理想中的立法机构类似于英国式的两院制,有两个独立的议院,一个由上层阶级组成,一个由平民组成。这个制度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当时罗马有着全是贵族产生的元老院(类似于上议院)和全体罗马男性公民产生的平民大会(类似于下议院),两者相互制衡。不过到了如今英国的两院制,上议院的权力已经非常小,近乎象征式,被称为“跛脚的两院制”。

联邦国家的两院制(美国式)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美国,参议院议员以州为单位选出,为了防止人数较少的州利益受损,各州不论人口多少均在参议院中占有两个席位,美国现有50个州,参议院里就有100个议员。众议院中各州的席位数量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都会有一个议员,目前美国众议院里有投票权的议员共有435名。两院各有一些对方没有的权力。

回到《论法的精神》这本著作,孟德斯鸠花费几十年完成的这本巨著确实有不少缺点,例如组织不紧密,不太连贯,部分论证不严密等等。不过他试图从各种法律中寻找出法则,找出一些系统可循的逻辑,检讨立法方面的根源与限制以启发君主改革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因此是他而非伏尔泰成为启蒙运动中法国知识界的英雄,《论法的精神》成了启蒙运动最有影响力的著作。

孟德斯鸠在书中始终相信上帝的存在,但他反对君权神授,也提倡宗教自由,他坚持当一个理性论者,他说:“理性是人们最完善、最高尚也是最精美的意识”。

伏尔泰不太喜欢孟德斯鸠,不过他依然称《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理性与自由的法典”;这部著作被法国大革命中温和派的领袖们视为一部“圣经”;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从中汲取了三权分立的理论,也接受了将内阁成员放置于国会之外的办法,在这些宪法起草者的个人作品里,随处可见对孟德斯鸠作品的引用。

政治的本质是什么?就是解决一群人如何生活在一起的问题。人口越多,阶层差距越大,利益冲突越多,文化差异越大,这个问题就越难解决。不论东西,不论古今,那些杰出的政治家,正是在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了一大群人和谐相处的问题。这就是他们的伟大之处。

从汉谟拉比到查士丁尼,从孟德斯鸠到拿破仑,这是我们在卢浮宫里的难忘一课。◎

本文是“明眸法国壮游功课”的第8篇,介绍汉谟拉比法典和法律的源流,下一篇我们将介绍一幅传奇的法国挂毯。

彩蛋汉谟拉比头像





汉谟拉比头像,卢浮宫

和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一样,这件汉谟拉比头像雕塑发现于古国埃兰的城市苏萨(今伊朗境内),很可能是在公元前12世纪作为战利品一起被埃兰国王带走的。

雕像中的汉谟拉比头戴高边的国王帽冠,眉毛呈鱼骨形,额前有刘海,下巴和脖子周围有大量层层叠叠蜷曲的胡须——这种打扮是公元前两千年两河平原流行的风尚。一双半睁半闭的杏核眼,浓重的黑眼圈和瘦削的脸颊都凸显出国王的严峻庄重,这塑造的正是拥有无与伦比的智慧和丰富人生经历的晚年汉谟拉比。

雕像也反映出当时两河平原涌动的新思潮:一种对人生昙花一现、即使贵为天子也难逃死亡结局的悲观思考。这尊头像的面部细节能刻画出人物的年龄、性格和情感状态,而汉谟拉比法典石碑上的雕像则完全不同——身处正式礼仪活动中国王静止、毫无人格特征,法典上方的雕像显然是为远观而设计的。



立法者汉谟拉比,美国国会大厦浮雕

汉谟拉比的形象在现代社会是一个“立法者”(lawgiver)的符号,他是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会客厅大理石浅浮雕上雕刻的23位立法者之一(上图)。美国最高法院大厦南墙的横饰带上也刻有与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相似的画面——汉谟拉比从巴比伦太阳神手中接受法典。



立法者查士丁尼,美国国会大厦浮雕



立法者拿破仑,美国国会大厦浮雕

明眸壮游|发现之旅

美国:光荣与梦想第1期

时间:2018年8月09日-8月23日

出发地:上海

地点:纽约/波士顿/费城/华盛顿

团队人数:6人余位:1

我们从青少年的文化常识、认知水平和兴趣出发,带领孩子进行主题阅读、建筑古迹和博物馆的现场考察以及生动的动手实践活动。指导孩子对美国的历史、政治与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考察报告,了解美国东部地区对人类历史产生的重要影响。

通过系统地参加壮游活动,青少年可以建立起文化意识和审美品味,积累文化研究和学术考察实践经验,进而成为拥有审美能力和完善自尊体系的青少年和有全球视野和历史纵深感的世界公民。

了解更多:

壮游招募|发现之旅法国:旧制度与大革命

壮游招募|发现之旅美国东部:光荣与梦想

往期回顾:

2017,明眸壮游的20个闪光时刻

孟德斯鸠的代表作书中提出了什么观点

著作: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曾经撰写《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论自然史的考察》、《论相对运动》等。在波尔多科学院宣读过两篇关于矿藏的论文,还为解剖学研究设置了年度奖金。在文学领域,他提供了《尼德的神殿》,附以《塞菲斯和爱情》等作品。1721年,孟德斯鸠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波斯人信札》(PersianLetters)一书,假托两个波斯人周游欧洲的通信,抨击了当时法国的社会政治制度,轰动了法国。不久人们发现了本书的作者是孟德斯鸠,他因此而一举成名。这是以文学形式表达其社会、政治观点的著作,文字优美,情节动人,有口皆碑,风靡一时,可以同拉伯雷和拉辛等文学巨匠的作品相媲美。1734年,孟德斯鸠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初步研究了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孟德斯鸠最重要、影响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thespiritofthelaws)。在这部巨著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和社会政治学说。在对《论法的精神》褒贬不一的情况下,他于1750年撰写了《对的解释》并附有辩护,从1753年到1755年写了《论趣味》,1754年给《波斯人信札》增加了11封信。主要观点法律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同各民族谋生方式关系密切,不同的谋生方式需要法律的多少、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从事商业和航海业的民族比从事耕种土地的民族更多地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实行民主、共和、法治;而从事农业的民族就比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比从事狩猎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他还认为,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由于常常会因为狩猎、捕鱼等发生争执乃至战争,所以,他们更需要国际法;而耕种土地的民族对如何分配土地更关心,所以,他们更加需要民法。此外,孟德斯鸠还认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不同而导致的民族精神的差异,也对法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法律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造成的人口、贸易、宗教、货币等差异也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制定出适合需要的法律。决定论孟德斯鸠是特别重视地理环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气候、土壤、土地面积大小等地理因素对这个国家的人的性格、情感、风俗、法律以及政治制度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甚至有决定性的影响。比如,寒带地区民族骁勇剽悍,热带地区民族则心神萎靡。土壤贫瘠使人勤奋,土地肥沃则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孟德斯鸠说:“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炎热和寒冷的气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大都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这种气候适合暴君制,并且制定较多残酷的法律维护统治;而寒冷的气候则使人意志坚强、刚毅、勇敢、自信、豪放,人们善于捍卫自己的自由。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适合建立民主共和国制,并且利用法律维护自由。三权分立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律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孟德斯鸠代表作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他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他还根据英国的政治制度说明各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指明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可通过相互的反对权相互钳制,立法机关的两部分都受行政权的约束,而行政权亦受立法权的约束,彼此协调前进。

孟德斯鸠:一块分割黄金的宝石

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律师,也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孟德斯鸠:一块分割黄金的宝石

文|云也退

(书评人) 

刊于《财新周刊》2016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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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孟德斯鸠文集:杂文选》

新书速递|《孟德斯鸠文集:杂文选》

[1]书籍信息

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文集:杂文选》,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22年10月。

[2]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兰西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3]书籍简介

孟德斯鸠除了流传于世的《论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这三部长篇作品以外,还撰写了很多文章,有的在他生前已经发表,有的在他身后方被发现;此外,孟德斯鸠还留下了诸如《随想录》《随笔》那样内容丰富的笔记,这些由于语言原因而鲜为中国读者所知的著作,对于了解、认识和研究孟德斯鸠,都是极好的第一手材料。本书所选篇目,曾转请法国孟德斯鸠研究会会长、里昂师范大学的伏比拉克教授过目并获得首肯。本书编译的宗旨是较为全面地展现孟德斯鸠的学术面貌,因此,既收入了不少政治、法律、经济和宗教方面的文章,也收进了几篇不妨称之为小说的故事,甚至还收进了几篇纯属自然科学的论文;安排在本书最后的两首诗虽不足以证明孟德斯鸠是个诗人,却可以让大家知道他也写过诗。

[4]书籍目录

一、论罗马人的宗教政策

二、真诚赞

三、闲话西塞罗

四、自然史观察报告

五、苏拉与欧克拉底的对话

六、尼多斯神殿

七、论政治

八、论审判和执法应以公正为准绳

九、激励我们关注科学的动因

十、关于欧洲大一统王国的若干思考

十一、论西班牙的财富

十二、罗马游记

十三、有感于某些君王的性格和他们一生中的某些事件

十四、论影响精神和性格的原因

十五、真实的故事

十六、利西马克

十七、阿萨斯和伊斯梅尼娅

十八、论自然法兼论是非的区分

十九、关于平息宪章之争的呈文

二十、论情趣

二十一、诗两首

近期书讯

○ 新书速递|《艾希曼审判》

○ 新书速递丨《欧洲历史上的永久和平愿想》

○ 海外新书速递|《荷马与政治哲学传统》

○ 新书速递|《哈耶克的维特根斯坦传》

○ 海外新书预告|《1789年前的法国:一个极权政体的解体》

○ 海外新书速递|《以赛亚·伯林》

孟德斯鸠代表作

《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代表作

B 试题分析:根据材料可知,孟德斯鸠是主张寻求权力之间的平衡,再联系其三权分立之说,可知B正确。A不符合观点的核心;CD属卢梭的观点.点评:注意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的主张。(一)伏尔泰: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1、主张:⑴他猛烈抨击天主教会,称教皇为“两足禽兽”。⑵他反对君主专制,倡导君主立宪制;⑶他提倡“天赋人权”,认为人生来就是平等和自由的。⑷他相信法律应以人性为出发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等。(二)孟德斯鸠:1、主张:⑴反对君主专制,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认为国家的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国王只能行使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应当分属议会和法院;三权分立,彼此制衡。⑵他还认为国家的法律不能违背人的理性,法律应当是理性的体现。孟德斯鸠学说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合理性,奠定了资产阶级有关国家和法的理论基础。2、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三)卢梭:1、主张:⑴《社会契约论》一书中,阐述了“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思想。他认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他同人民签订的契约,如果他违反了民意.人民就有权推翻他。⑵卢梭还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他不主张废除私有制,反映了其小资产阶级的局限。2、代表作:《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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