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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16 22:44:08 admin 阅读:59

导读一、哪些孩子要去特殊学校 1、特殊学校主要招收的是残疾儿童,包括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种孩子。 2、这些孩子生理或心理存...
一、哪些孩子要去特殊学校

1、特殊学校主要招收的是残疾儿童,包括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种孩子。

2、这些孩子生理或心理存在某种不正常,丧失了全部或部分以正常方式接受教育的能力。

3、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4、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

5、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6、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8、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9、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10、第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11、第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

12、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13、第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应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14、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15、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16、第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17、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

18、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19、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20、第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年级的有关课程。

21、经考查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在经得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

22、第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给予帮助或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23、学校一般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

24、第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防止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学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25、第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特殊学校入学条件

1、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2、其中,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有关城区培智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

4、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

5、盲校和聋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7、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

8、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

9、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10、另外,普通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招收能适应中小学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

11、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12、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3、因此,据以上所知,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的,而是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

14、特殊教育也是我国对特殊儿童的一种关怀。

15、根据暂行办法得知,我国现在每个地方特殊教育的准入条件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全国现在还没有统一规定。

三、湖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1、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2、有关城区培智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

4、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

5、盲校和聋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

6、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四、残疾儿童入学有什么规定?

1、普通学校不可以拒绝接收残疾儿童或少年入学,普通学校应当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3、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4、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5、关于拒收残疾学生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6、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7、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8、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9、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五、什么条件才能读特殊教育

1、您好,读特殊教育的条件如下: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

2、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以轻度、中度为标准进行实际筛查)。

3、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自残自伤、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

4、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现场报名并进行检测。

5、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6、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7、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六、襄阳市复聪路特殊教育入学条件

1、一般来说带上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以。

2、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及学籍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5、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6、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七、孩子几岁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

1、孩子6岁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

2、特殊教育学校作为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3、2021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2020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44所。

4、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90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2万人。

5、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6、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

7、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八、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1、每个地区的就读条件都有细微的差别,但是一般来说带上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以。

2、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及学籍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5、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6、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7、扩展资料、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

8、要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9、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

10、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

11、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做到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活动场地落实。

12、要与普通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学生家庭联系,组织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1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14、特殊教育学校要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

15、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

1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教育学校。

九、我的小孩么从小智力低下,我想送她到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请问需要哪些证件?

1、身份证件还有他的出生证明还有各种证明然后还有就是她向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跟普通教学如学校那有是一样的你就带那些东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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